
到新加坡小额赔偿庭索赔的两名租客,于2024年3月租下当地一个组屋单位的一间房,租约为期12个月,但他们住了半年后就搬走。(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讯)男子和家人称租房“被诈”,指房东未经新加坡建屋局批准,非法隔出一间房租给他们,还指房东疑故意逼他们搬走“骗”违约补偿。
因此,他入禀新加坡法庭索偿1万6325元。
但是,房东反指男子拖欠数月租金且提前终止租约,向他索赔约1万2000元。
《新明日报》报道,根据判词,到新加坡小额赔偿庭索赔的两名租客,于2024年3月租下当地一个组屋单位的一间房,租约为期12个月,但他们住了半年后搬走。
判词提到第二名租客是第一名租客的儿子,但没注明第一名租客是其父亲或母亲。
租客随之向新加坡国家发展部、建屋局、警方、房地产代理理事会、房地产经纪所属公司投诉,并到小额赔偿庭索赔1万6325元;这个数额为他们在半年内所交付的房租。
租客称,房东未向新加坡建屋局申请,非法在组屋单位隔出一间房租给他们。租客为此也提供单位的平面图,以及他们租下的房间照片。
根据平面图,从单位大门进入后还有两扇门,一扇通往租客的房间,另一扇则通往房东的居住空间。
租客同时指在书面协议已签署时,房屋经纪试图通过口头条款,对这个协议作出补充,要求租客若提前终止租约须支付罚金。
租客也称,房东和房屋经纪合伙“骗租”,称房间是合法出租,居住环境宁静,怎料不仅违法,房东一家也似乎刻意扰乱他们的生活,有意逼他们提前搬走,再骗“罚金”。
房东反向租客索讨 1.2万新元欠租与违约金
房东几乎否认所有指控,只承认在还未得到新加坡建屋局的批准就出租房间,并称自己把所有租房事宜交由房屋经纪处理,并不知道需要申请批准。
房东也向租客索赔,称对方还欠他3月、9月和10月的租金,再加上对方提早搬走,擅自终止租约需支付的赔偿,共约1万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