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次被抓還不怕!印尼男子又偷渡來新加坡,這次還當「船老大」載人入境
有人是跌倒一次就長記性,有人是被抓五次還覺得自己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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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6歲印度尼西亞男子,早年因為逾期逗留被新加坡判刑並驅逐出境,沒想到之後五年里,他又四次非法入境新加坡,次次被判坐牢打鞭。
更誇張的是,他不但沒有收手,後來還搖身一變,當起了「偷渡船老大」,收費駕駛舢板,把六名同鄉從印尼峇淡島載到新加坡非法入境。
這名被告是印度尼西亞籍男子拉傑迪(La Jaadi,26歲)。他面對三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指他載送三人非法入境。他否認有罪,但早前被裁定罪成。
星期三(5月13日),他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被判坐牢三年,以及鞭打九下。由於他是在假釋期間再次犯案,還必須額外坐牢12天。
更值得注意的是,被告目前其實還在服刑。2025年3月,他已經因為再次非法入境,被判坐牢一年八個月及鞭打八下;又因為假釋期間再犯,被額外加監90天。
換句話說,這個人不是第一次犯,也不是第二次犯,而是已經把非法入境當成「常規操作」。
根據控方陳詞,2024年9月21日晚上,被告從印尼峇淡島出發,駕駛一艘電動舢板,載著六名印尼男子偷渡前往新加坡。
調查顯示,被告事前已做好計劃。他向六名男子每人收取150萬至300萬印尼盾,摺合約108至218新元,並用這些錢購買舢板。
當天晚上約8時,被告通知六人在峇淡島一處海岸集合登船。出發後,被告全程掌舵,還刻意借其他船隻作掩護,試圖躲避新加坡警察海岸衛隊的偵查。
直到他認為「安全」後,才駕駛舢板進入新加坡水域,並在隔天清晨約5時,在樟宜一帶靠岸。
抵達新加坡後,被告還指示六人攀上水閘,穿過樹林,再安排他們登上一輛銀色貨車,前往武吉知馬一帶的森林區域。
這六人之後被安置在森林區居住,並在接下來約兩個月內,按照被告安排非法售賣漏稅香煙賺錢。
也就是說,這不是簡單的「偷偷上岸」,而是一條完整的非法入境鏈條:有人收費、有人掌舵、有人接應、有人安排住宿,甚至還安排後續非法賺錢。
七名非法入境者中,四人在2024年11月9日落網;另一人和被告分別在2025年1月7日和2月17日被捕;最後一人則在販賣漏稅煙約一年後,於2025年8月12日被逮捕。
被告在審訊中辯稱,案發時主要掌舵的人並不是他,他只是暫時代為掌舵。他還指調查官沒有認真聽他的說法,甚至淡化警戒供詞的重要性,讓他直接簽名。
不過,控方指出,被告在多份警方口供中從來沒有說過自己只是「暫時代開船」,反而在三份口供中都承認了罪行。
在場的通譯員和另一名警員也作證表示,他們從未聽過被告提出這套說法,調查官也沒有淡化警戒供詞的重要性。
因此,控方認為,被告對調查官的指控完全沒有根據。
庭上還揭露,兩名涉案非法入境者在警方口供中說法一致,都指被告是這起偷渡行動的主謀。
但被告後來竟然與其中一名非法入境者串供,讓對方在庭上改口,聲稱主謀不是被告。由於這名證人的庭上證詞與早前警方口供嚴重不符,最終被控方彈劾。
控方指出,被告有嚴重前科。早在2019年1月,他就因為逾期逗留被判坐牢打鞭。之後在2019年7月、2020年10月、2022年2月和2023年9月,他又四次因為非法入境新加坡被判監打鞭。
到了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他還處於假釋期間,結果又再次犯案,甚至升級成收費載人非法入境。
控方形容,被告是這起偷渡行動的主謀,不僅收費載送六人入境,還安排貨車、住宿,並讓他們售賣漏稅煙。他的行為有預謀,罪行也難以偵查。
更嚴重的是,被告還在審訊中妨礙司法公正,讓一名控方證人向法庭撒謊,並對調查官作出多項無端指控。
最終,法官判他坐牢三年、鞭打九下,並因假釋期間重犯,額外坐牢12天。
這起案件也再次說明,新加坡對非法入境、逾期逗留、協助偷渡等行為,一直都是嚴厲打擊。尤其是這種多次犯案、收費載人偷渡、還涉及漏稅煙的情況,更不是簡單的「想來打工」可以解釋。
來新加坡,一定要走合法渠道。
不要相信所謂「有人帶路」「可以偷渡過去」「到了再想辦法」這種話。新加坡邊境管控嚴格,執法也非常嚴,一旦被抓,不只是坐牢,還可能面對鞭刑和驅逐出境。
有些路,看起來是捷徑,其實是把自己送進監獄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