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46 歲私召車女司機因駕車時分心,未注意到前方紅燈已亮起 7 秒,貿然闖紅燈行駛,接連撞上一輛電單車和一輛轎車,最終造成電單車騎士傷重身亡、轎車司機受傷的悲劇。目前,女司機已當庭認罪,案件展期至 27 日宣判。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於 2024 年 3 月 26 日晚上 11 時 40 分,事發路段為樟宜路往芽籠路方向,具體位於樟宜路與惹蘭友諾士的交界處。涉案女司機為莫章玉(譯音),案發時擔任私召車司機,此次共面對兩項 「未謹慎和注意駕駛」 的控狀,庭審中,她承認了其中一項控狀,另一項控狀將由法官在下判時綜合考量。
根據法庭披露的案情,莫章玉在 2024 年 3 月 26 日傍晚 6 時正式開工接單,當天她將一名乘客送至菜市一帶後,便計劃前往芽籠區域等候顧客 —— 她深知該區域夜間私召車需求量較高,希望能多接訂單。
當晚 11 時 40 分左右,莫章玉駕駛私召車行駛在樟宜路往芽籠路方向的第 3 條車道,當車輛駛近樟宜路與惹蘭友諾士交界處時,她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 「前往芽籠士乃等生意」 的想法上,全程分心走神,絲毫沒有留意前方的交通信號燈變化。
此時,前方路口的交通燈早已由綠轉紅,且紅燈已持續亮起 7 秒,莫章玉卻渾然不覺,依舊駕車闖紅燈駛過停車線,徑直衝向路口。而此時,一輛電單車正沿著惹蘭友諾士正常行駛,且電單車騎士依法擁有先行權,毫無防備之下被莫章玉駕駛的私召車狠狠撞倒。
據悉,被撞電單車騎士為 38 歲馬來西亞籍男子,事故發生後,他被緊急送往樟宜綜合醫院接受搶救治療,但傷勢過重,病情始終沒有好轉,最終於 2024 年 4 月 14 日不幸離世,為這起分心駕駛引發的車禍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控方在庭審中進一步指出,莫章玉闖紅燈的行為不僅撞倒了電單車,還連帶撞上了路口的另一輛轎車,導致該轎車司機受傷,造成一死一傷的嚴重後果,其分心駕駛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交通法規,對公共安全造成極大危害。
案發後,莫章玉被警方逮捕並提起公訴,經過多輪庭審,她於昨日下午當庭承認其中一項 「未謹慎和注意駕駛」 的控狀,對自己的分心行為及造成的悲劇表示認罪。目前,案件已展期至 27 日進行宣判,法官將結合案件情節、莫章玉的認罪態度以及造成的後果,作出最終判決,她或將面臨罰款、弔扣駕照甚至監禁的處罰。
此次悲劇再次敲響交通安全警鐘:駕車出行時,分心走神哪怕只有幾秒,都可能釀成無法挽回的後果。尤其是營運車輛司機,更應堅守職業底線,全程集中注意力,密切關注路況和交通信號燈,敬畏生命、遵守交規,杜絕闖紅燈、分心駕駛等危險行為,切實守護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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