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房地產女經紀接受醫美療程中喪命,法官指醫生不僅在沒有專業訓練下為她注射EDTA藥物,事後還試圖隱瞞此事延誤治療,最終導致她中毒身亡,判入獄18個月。
據早前報道,這起事故發生在2019年3月8日上午11時45分至下午12時15分之間,地點是位於濱海中心購物坊的醫美診所Revival Medical & Aesthetics Centre。
死者是31歲房地產經紀劉麗婷,她當天到診所接受醫美療程時突然全身抽搐,心臟驟停送院,昏迷5天後過世。
涉案醫美醫生陳斌益(38歲)面對一項控狀疏忽行為,導致他人死亡和3項提供未註冊和過期醫療產品控狀,並不承認疏忽行為導致他人死亡罪狀,經審訊後早前被判罪成,法官今早針對此罪狀下判,餘項控狀暫且擱置。
法官說,被告當時在無須為死者注射乙二胺四乙酸(簡稱EDTA),注射過高濃度劑量,注射速度又太快,導致死者出現EDTA中毒反應,最終喪命。
EDTA是種有機化合物,常用於護膚和化妝品,但在醫美療程中不算普遍受認可治療方式。

死者劉麗婷。

被告陳斌益周四早被判坐牢18個月。(檔案照)


法官指出,即便被告此前曾為死者或其他患者注射EDTA且未出事故,那也不能構成減輕被告刑罰因素。
法官說,病人生死掌握在醫生手中,但被告卻為了利益為死者注射不必要藥物,事後還隱瞞此事耽誤治療,被控後也未展現悔意。
此外,被告不滿裁決與判刑,已申請上訴;代表律師要求在等待上訴期間出國。
法官批准被告申請,保釋金從早前2萬元增至4萬元;必須在出國期間與調查官保持聯絡,回國後將護照交出,擔保人也不得同行。
至於擱置另3項控狀,則展期至6月16日進行審前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