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46歲本地男子,因走私大量毒品,在經歷多輪上訴及總統特赦申請失敗後,已於4月16日被執行死刑。

📌 案件回顧
根據中央肅毒局(CNB)發布的文告:
被告 Omar bin Yacob Bamadhaj
新加坡公民,案發時46歲
於 2021年2月24日被定罪
案件源於2018年7月:
👉 Omar駕車從馬來西亞經兀蘭關卡入境新加坡
👉 在例行檢查中,被發現車內包裹藏有毒品
👉 包內共有3個經過多層包裹的物品
經檢測,這些物品含有:
👉 不少於1009.1克大麻

⚖️ 為什麼是死刑?
根據新加坡《濫用毒品法令》(Misuse of Drugs Act):
👉 走私超過500克大麻
👉 即可判處死刑
而Omar所涉及的數量:
⚠️ 已超過門檻 一倍以上
🧾 法庭如何判定?
Omar在庭審中辯稱:
不知道包裹里是毒品
聲稱曾受到執法人員威脅
但法院認為:
❌ 證詞存在多處矛盾
❌ 缺乏可信度
同時:
✔ 多名執法人員證詞一致
✔ 有閉路電視畫面作為佐證
最終,高庭裁定:
👉 他清楚知道毒品存在
👉 並故意走私入境
🔁 多次上訴全部失敗
案件之後進入漫長司法程序:
上訴至上訴庭 → ❌駁回
提出4項後續法律申請 → ❌全部失敗
臨刑前再次申請覆核 → ❌再次被拒
最終:
👉 向總統提出特赦請求 → ❌未獲批准
⚠️ 官方立場
中央肅毒局強調:
死刑只適用於最嚴重的毒品罪行,例如走私或販賣大量毒品。
並指出:
毒品不僅危害吸毒者
也會摧毀家庭
對社會造成深遠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