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一名男子對年僅三、四歲繼女對她起色心,問她願不願意進行性行為,還在她八、九歲時,藉口要為新家祈禱,將她眼睛蒙上,用紅蘿蔔誘她進行性行為,繼女因恐懼多年來不敢揭發,甚至出現自殺傾向,數年後向保姆傾訴自己的遭遇,才曝光繼父獸行。
根據亞洲新聞台報道,55歲被告在案發時與受害者的母親是夫妻關係,兩人共育有6名子女。被告周三(20日)向法庭承認罪狀。
為保護受害者身份,法院禁止媒體報道可能透露受害者和被告身份的資訊。
庭上透露,在2016年或2017年,當時被告一家正準備搬家,他帶著小學三年級的繼女到新居進行「祈禱」儀式。
被告命令繼女坐在屋內角落的凳子,並問她是否想「見鬼」。女孩回答不想後,便將孩子的眼睛蒙上,同時用兩塊布捆住她的雙手。
隨後,他利用紅蘿蔔誘使其進行性行為。直到女孩察覺不妥,說要上廁所,然後趕緊逃開。
被告也被指在2016年於臥室,以及盛港游泳池的淋浴隔間內,非禮這名繼女。
庭上透露,繼女因感到不舒服且不願麻煩他人,一直未揭露繼父的獸行。
直到2021年她把事情告訴保姆,保姆隨即轉告女童的母親,後者帶著她去向警方報案。
這名母親在2022年與丈夫離婚。
控方表示,女童因當年未能對繼父說「不」,以及未能及早揭發事件而感到內疚,有出現自殺傾向和失眠症狀。
控方也指出,心理衛生學院於2022年的報告顯示,被告在案發時精神正常,能夠理解自身行為。
「他當時及現在均清楚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
根據法律,被告誘使繼女進行性行為的罪名若成立,可被判監禁8年至20年。最高刑罰亦包括至少12下鞭刑,但法律規定,年滿50歲的罪犯不得施以鞭刑。非禮罪名一旦成立,被告最長可被判5年監禁、鞭刑、罰款,或任何組合的刑罰。
案件將於7月15日再度過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