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警方展開兩周全島執法行動,277名涉及詐騙或為騙子當錢騾的男女被調查,年齡介於15歲至76歲,所涉騙案造成600多萬元損失。
《新明日報》報導,根據警方文告,網絡指揮處和7大警署的警員在今年10月8至21日,展開兩周的執法行動。年齡介於15至76歲的186男91女,涉嫌詐騙或為騙子當錢騾或,正協助調查。
初步調查顯示,他們涉及超過883起騙案,包括電子商務騙案、釣魚騙案、求職騙案、冒充政府官員騙案、投資騙案以及幸運抽獎騙案。受害者通報的損失金額共約610萬元。
一旦欺詐罪名成立,可被判長達10年監禁和罰款。
洗錢罪名若成立,可被判長達10年監禁、高達5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無照經營並提供支付服務,可被判長達3年監禁、高達12萬5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詐騙分子以及詐騙集團成員將面臨至少6至24下的強制性鞭刑。提供SIM卡以及Singpass憑證來協助詐騙分子的錢騾,將面臨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 。
警方再次提醒公眾,任何被發現與此類犯罪有關的人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