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禍司機潘秋堂。(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八旬司機開車接友人去新山, 誤踩油門倒車失控,兩名相識逾50 年老友遭撞碾身亡。法官指出,本案特殊,考量被告的情況後,決定不判監刑,改判最高額1萬元罰款, 吊牌8年。
根據《新明日報》報道,現年86歲的被告潘秋堂於昨早出庭,承認一項疏忽駕駛致人死亡的控狀。
車禍發生於2023年10月11日早上約8時,地點在大巴窯8巷通往 大巴窯6巷、靠近第211座熟食中心前的路段。死者是83歲的陳榮仔及76歲的黃良溪;當時站在較遠處的 另一名友人孫連成(77歲)則逃過一劫。
控方指出,被告誤踩油門釀成慘禍,但鑒於其年事已高,認為本案屬特殊案例,不主張判處監禁,但須在現有量刑框架下,判處最高額罰款。
被告的代表律師為Tan Lee & Partners資深刑事律師朱時生, 他求情時指出,雖然被告的兩名好友因其疏忽而不幸身亡,但雙方 家屬已表示願意原諒。
法官昨早下判時說,這是一起導致兩名摯友喪命的悲劇事 故,聆聽控辯雙方考慮到被告本身的狀況,不予判坐牢的陳詞後, 裁定此案屬特殊情況,判處最高額罰款1萬元,吊牌8年。
案情顯示,被告與3名死傷者為相識逾50年的老友。過去10年間,被告常開車接載他們到馬來西亞新山用餐及購物。事發當天,3人在一處多層停車場入口等被告。被告抵達後,陳榮仔走向副駕駛座車門,黃良溪則到車尾放置物品。
兩人尚未上車時,車輛突然向後滑行。孫連成見狀,立即提醒被告,但被告見友人距離車子太近,一時慌亂,誤將油門當剎車, 結果前座車門撞上陳榮仔,車尾則撞上黃良溪。兩人倒地後更慘遭車子碾過。
兩名傷者隨後被送往陳篤生醫院急診部。陳榮仔送院後已無反應,頭部有明顯創傷及右耳出血,經搶救無效,於當日上午9時17分宣告死亡。黃良溪送院時亦無脈搏及心律,雖注射了腎上腺素搶救,最終於上午9時02分不治。(部分人名音譯)
律師: 被告10月滿87歲 長期有健康問題
律師朱時生強調,被告年邁,生活依靠子女供養,並長期患有健康問題,今年10月將滿87歲,任何監禁刑罰對他而言都將是沉重打擊。
律師稱,被告事後罹患創傷後應激障礙。 儘管死者家屬表示願意原諒,但他每當想到好友因自己而喪命,仍一度萌生輕生念頭,長期 陷於深切的悲痛與自責之中。

死者陳榮仔。(新明日報圖)
驗屍報告顯示,陳榮仔死於多處創傷,黃良溪則死於胸部及骨盆鈍性創傷,均與道路交通事故相符。
車輛損毀與檢驗報告指出,涉事車輛車尾及左側車身受損,後擋風玻璃碎裂,左前輪爆胎;同時未發現任何機械故障的證據,顯示事故並非由車輛問題所致。

死者黃良溪。(新明日報圖)
兩死者家屬原諒司機
兩死者家屬早前表示願意原諒司機。根據早前報道,死者陳榮仔的兒子陳國華說,父親 當時到新山,是為了幫行動不便、需坐輪椅的母親購買成人尿片。母親患病多年,生活無法自理。
他指出,父親生前非常活躍,是退休航海員,常與朋友結伴出遊,每周都會到新山 買東西及吃喝。
他表示自己並不責怪司機。「只是希望知道真相,給我們一個交代」。
另一名死者黃良溪的家屬表示願意原諒司機,並希望他不要過度自責。死者女兒說,父親與友人都是「咖啡店阿叔」,每周結伴到新山遊玩,原本一家人還計劃年底出國旅行。「雖然很傷心,但我們不怪司機,也不需要他道歉,只希望他不要內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