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民防部隊(SCDF)於周二(5月5日)表示,將對一名救護人員在法庭上的證詞進行重新審查。此前,執法記錄儀(bodycam)的畫面顯示,在緊急救援過程中,該人員曾多次要求查看一名幼兒的出生證明。
這起案件涉及一名2024年6月在自家溺水身亡的1歲8個月大的男童。上周,驗屍官裁定該死亡事件是一場悲劇性的意外。
然而,孩子的父母指控稱,由於救護人員執意要查看出生證明,導致了將孩子送往醫院的延誤。
SCDF在Facebook發布的聲明中指出,媒體報道強調了該救護人員在法庭上的陳述與執法記錄儀畫面之間的差異。儘管該救護人員否認了有關延誤的指控,但執法記錄儀的畫面顯示情況並非如此。
「我們將重新審查該救護人員在法庭上的說法,」SCDF表示。
SCDF補充說,在事件發生後,他們已經進行了內部審查,包括查看了執法人員執法記錄儀的畫面。審查發現,該救護人員在兩個時間點提出了索要出生證明的要求:一是救護小組到達現場時,二是準備將幼兒送往醫院時。
「在這兩個時間點,對幼兒必要的醫療干預工作仍在持續進行。」
SCDF同時指出,驗屍官已認定其干預措施是適當且及時的,且索要出生證明的行為並不會改變最終結果。
SCDF表示,他們同意驗屍官的觀察,即在需要儘快將患者送往醫院的緊急情況下,救護人員應靈活處理。SCDF補充說,這屬於其標準作業程序(SOP),且所有救護人員都「接受過優先考慮患者護理而非遵守行政程序的培訓」。
「這一點在我們的所有部門和所有人員中一直被強調和強化。」
SCDF解釋稱,擁有出生證明或身份證件可以「通過方便獲取患者病史以及在醫院實現護理的連續性,從而幫助改善醫療干預和結果」。
「即便如此,這絕不應阻礙或延誤患者所需的任何轉運或緊急醫療救治,這確實是SCDF長期以來的標準作業程序。」
此外,SCDF也接受了驗屍官的結論,即在與家長的溝通中本可以做得更好、更冷靜。他們補充說,應急人員通常在快節奏的環境下工作,需要做出對時間要求極高的決策,而在本案中,即便在索要出生證明的同時,醫療救治工作也一直在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