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民與關卡局大廈。(圖:移民與關卡局)
一名新加坡公民、一名本地永久居民和一名中國籍工作準證持有者,因涉嫌窩藏和雇用非法移民,前天被控上法庭。
移民與關卡局前天(11日)發文告表示,第一起案件中,本地永久居民Fang Chaoqun(簡稱Fang)和新加坡籍男子Jay Chan Jia Yuan(簡稱Chan),分別被控窩藏和僱傭一名馬來西亞籍女子。
39歲的本地永久居民Fang被控窩藏32歲的馬來西亞籍女子Chai Yee Ling(簡稱Chai),而且沒有確認她在新加坡的居留是否合法。29歲的新加坡籍男子Chan,則被控非法僱傭該名女子。
當局調查發現,Fang是義順4道一個住宅單位的共同所有人,涉案的馬來西亞籍女子當時也住在這個單位內。據了解,Fang允許女子在2024年2月22日至2025年10月24日期間,住在這個單位內。
儘管該女子為非法移民,Chan在2022年6月8日至2025年10月24日期間,僱傭她在自己的多家餐飲場所工作。
第二起案件中,43歲的中國籍工作準證持有者Zhang,被控窩藏一名37歲的中國籍男子Cui Weiqiang(簡稱Cui)。
當局的調查發現,Zhang涉嫌在2023年12月至2025年8月13日期間,允許Cui居住在位於淡濱尼7道(Tampines Avenue 7)的一個住宅單位內。
移民局:出租房屋者須盡責審查 確保外籍租戶身份合法
移民與關卡局表示,對任何窩藏移民違規者的行為採取堅決立場。凡是有意出租單位的人士,必須盡到應有的審查責任,應查核外籍租戶的移民身份,以確保其在新加坡合法居留。
出租者必須進行以下三項強制性查核:
一、查驗租戶的移民准證或工作準證正本;
二、將准證上的資料與其護照正本資料進行比對;
三、向發證當局核實准證的有效性(向人力部查詢工作準證;向移民與關卡局查詢學生准證及長期探訪准證)
當局強調,明知或罔顧後果窩藏逾期居留者或非法入境者,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於6個月、不超過2年的監禁,以及罰款最高6000元。
若因疏忽而窩藏逾期居留者或非法入境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6000元,或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
僱傭逾期居留者或非法入境者,一旦罪成,也將被判不少於6個月、不超過2年的監禁,以及罰款最高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