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梁家明被判坐牢16年。 (檔案照)
(新加坡22日訊)一個只有8個月大的男嬰,短暫的一生幾乎都在親生父母虐待中度過,最終傷重身亡,祖母和姑姑接獲消息難掩震驚,在她們眼中,男嬰父親向來勤勞、膽小且疼愛妻子,難以完全相信他會做出這樣的事。
這起虐童案發生於2024年1月至9月2日之間。案發時男被告梁家明25歲,女被告甘慈璇21歲,兩人各面對一項傷害孩童致死及兩項虐童控狀。
兩名被告於周三(21日)分別被判坐牢16年,以及15年3個月。
梁家明另面對一項蓄意傷人控狀,指他頻頻對妻子施暴,常常為一點小事打她。
案情揭露,梁家明和甘慈璇在案發期間不時互發簡訊,以輕鬆甚至戲謔的口吻討論施虐男嬰梁宇新(譯音,洋名為Trevor)的行為。
承審法官符曉平下判時指出,梁宇新短暫的一生,幾乎都在父母親的虐待中度過,最終更因此喪命。
梁家明的母親許女士(64歲,咖啡店助手)與姐姐梁小姐(29歲)在庭外接受媒體訪問時,對梁家明的所作所為感到震驚與錯愕。
在她們印像中,梁家明是個勤奮的父親,身兼送餐員與寵物美容師兩份工作來支撐家用。
姐姐憶述,弟弟自從知道要當爸爸後,就一直在努力賺錢。
「每次問他需不需要幫忙,他都說沒關係、不用緊。」
姐姐透露,偶爾會在弟弟開口時轉帳接濟,或幫忙買奶粉和紙尿褲,但總體而言一直覺得他「挺自立的」。夫妻偶爾帶孩子參加家庭聚餐時,也從未提起經濟或生活難處,只透露「自己很累」。
談到早夭的男嬰,家屬表示孩子生前乖巧。
被告母親說,孫子很愛讓人抱,臉蛋圓圓的,像大餅,總是笑,都沒聽過他哭。
姐姐也補充:「他總是要人抱。」
由於母親與兒子的工作時間錯開,她「只是偶爾」見到孫子,卻從未察覺孫子身上有傷。最後一次見到孫子是在他離世前幾周,當時她還幫孫子洗澡,但身上完全沒有發現任何瘀青或異常。
她也說,當年甘慈璇懷孕後,是她勸兒子與對方結婚,認為他應為孩子負起責任。
家屬先前也絲毫沒懷疑過甘慈璇遭受家暴。在姐姐看來,弟弟個性其實很膽小,平日極為疼愛妻子,說話輕聲細語的甘慈璇也總是形影不離地陪伴在側。
然而,警方調查顯示,梁家明經常對妻子施暴:曾因不滿妻子沒通知他就開了一局手機遊戲,而在公共場所大打出手;另一次則因發現妻子在簡訊中向異性友人透露打算離婚,再次將她痛打一頓。
甘慈璇的家屬當天也現身法庭旁聽,但面對媒體時拒絕受訪。
據《海峽時報》報道,一名22歲、僅以姓名縮寫D.Q.示人的國民服役人員是這對夫婦的朋友。他形容梁家明是個衝動、事後常會後悔並反思的人,是那種先做後想的人。
D.Q.因打遊戲而認識兩人並介紹他們相識。朋友們知道梁家明對甘慈璇「有點粗暴」,D.Q.說,他與梁家明談過之後,梁家明決定改過。然而,育兒壓力逐漸顯現,加上各自忙碌,他們一度失去聯繫;D.Q.再次聽到這個家庭的消息時,男嬰已經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