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38歲男子與大他30歲的68歲阿嬤在屋頂花園胡搞,之後到組屋樓下繼續要求和阿嬤親熱時被拒,結果兩人在爭執過程中,男子將阿嬤推倒,導致阿嬤頭臉受傷,肋骨骨折,住院16天。
《聯合早報》報導,該名男子面對一項蓄意傷害導致他人重傷的控狀,另一項動粗的罪行則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在內。
男子周五(6日)認罪後,被判坐牢11周。
案情顯示,被告於今年1月3日,與68歲的女受害者相約喝酒和聽音樂,案情並未透露兩人的關係。
被告不久後與受害者到一個屋頂花園,並在那裡胡搞;過了一會兒,受害者表示自己不舒服,兩人便停止親熱。
他們之後在後港6道第522座組屋底層,被告意猶未盡,想與受害者繼續親熱,結果遭受害者拒絕,雙方於是吵了起來。
凌晨4時07分,被告在爭吵的過程中,將受害者推倒在地,導致後者受傷入院。
樟宜綜合醫院的醫藥報告顯示,受害者頭皮血腫、左臉頰淤青以及左身第五根肋骨骨折,在醫院住了16天。
控狀也顯示,被告也於凌晨4時01分,在後港6道第521座組屋一樓的電梯口推了受害者一下。
蓄意傷害導致他人重傷若罪成,可被判坐牢5年,或罰款高達1萬新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