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67歲的女性於周三(5月13日)被起訴,原因是她在義順三處不同的組屋區附近四次喂食鴿子。
新加坡公民陳靜珠(Tan Cheng Chu,音譯)被指控四次在未獲得野生動物管理總局書面批准的情況下,故意喂食野生動物,違反了《野生動物法》。
起訴書顯示,陳女士第一次喂鴿子是在2025年8月3日下午,地點位於義順22街第755座組屋附近。
經過一段時間的停頓,她被指控在今年再次作案。2026年1月23日下午,她在義順71街第728座組屋附近喂食鴿子。
此外,她還被指控在2026年2月期間再次喂鴿子兩次,兩次行為相隔兩天,地點均在義順71街第727座組屋附近。起訴書指出,這兩次喂食行為均發生在清晨。
在新加坡,喂食鴿子屬於違法行為,因為鴿子在《野生動物法》中被定義為野生動物。
鴿子攜帶多種疾病,例如會導致腹瀉、發燒和胃痛的沙門氏菌。它們的糞便還會傳播鳥類病(ornithosis),導致發燒、頭痛、嘔吐和肌肉酸痛等症狀。
陳女士自周三起被羈押以接受醫療檢查,其案件將於本月晚些時候再次審理。
如果被定罪,對於初犯者,陳女士每項指控最高可被罰款5,000新加坡元(約3,900美元)。
由於議會本月早些時候通過了一項包含《野生動物法》修正案的法案,初犯者的最高罰金將翻倍至10,000新加坡元。
對於累犯,最高可被判處12個月監禁,並處以最高20,000新加坡元的罰款(目前最高罰金為10,000新加坡元)。
修訂後的處罰措施將於今年晚些時候生效。
此前,一名71歲的女性在2025年因喂食野鳥被罰款1,200新加坡元,今年2月又因在約半年內喂鴿子九次而被再次罰款。
另一名60歲的女性在之前因同一罪名被定罪後,於今年3月因喂鴿子17次被罰款9,000新加坡元。
據CNA 3月的報道,在2023年至2025年期間,新加坡約有一半的非法喂鳥案件是由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造成的。
一些老年人養成了喂鳥的習慣,是為了彌補生活中規律和結構的缺失,而孤獨感可能會促使他們試圖在鳥類和其他動物中尋找陪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