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榜鵝(Punggol)的一個斑馬線路口,一名白色轎車司機在5月16日顯然沒注意到正在騎行穿行的騎行者,導致對方被撞倒。
儘管司機負有責任,但部分網民認為,騎行者本應該下車推行自行車通過馬路。
右車道車輛在斑馬線撞擊騎行者
根據 SG Road Vigilante (SGRV) 發布的行車記錄儀畫面,事故發生在昨日下午約1點17分。
視頻顯示,車輛正從淡濱尼快速路(TPE)左轉進入榜鵝路(Punggol Way)。

當車輛接近斑馬線時,左車道的一輛本田車司機發現了準備穿行的騎行者並及時停車。
然而,右車道的一輛白色轎車並未停車。司機在騎行者已經騎到斑馬線中間時才突然注意到,隨即緊急剎車,但為時已晚。

這次低速碰撞導致騎行者在路上翻滾,自行車則撞在了附近的路緣石上。

多名評論者認為騎行者應停車或下車推行
大多數網民認為,在這種特定情況下,司機確實錯了。
一名用戶指出,看到左車道車輛減速,就應該意識到有人正在過馬路。

另一位評論者表示,雖然司機該負責,但騎行者在穿行前應該先停下來確認是否安全。

還有幾個人批評騎行者沒有在斑馬線處下車推行。

騎行者在行人過道處被要求停車並檢查交通情況。然而,目前並沒有法律強制要求他們必須下車推行自行車。
陸路交通管理局(LTA)表示,強制要求在過道下車會增加老年騎行者、攜帶乘客或載貨騎行者的風險。
儘管如此,關於在斑馬線是否需要下車推行的話題,在駕駛員之間依然引發了激烈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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