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局起獲的喪屍煙彈市價超過80萬新元。 (新加坡衛生科學局提供)
(新加坡訊)兩名馬來西亞籍男女因涉嫌走私超過1萬2000個含依託咪酯的電子煙彈(俗稱喪屍煙彈),被控上法庭。這是《煙草與電子煙管制法》5月1日生效以來,首起被提控的走私案件。
新加坡衛生科學局周五(15日)發文告說,移民與關卡局人員5月6日在兀蘭關卡攔下一輛入境的馬來西亞註冊汽車進行檢查。移民局隨後從車內搜出161個包裹,裡面總共有1萬2273個疑含有依託咪酯(etomidate)的電子煙彈。
案件隨後轉交給衛科局調查,初步估計這批電子煙彈市價超過80萬新元。
被捕的兩人分別是26歲的伊札特和24歲的努爾艾恩,兩人於5月8日分別在牴觸煙草與電子煙管制法令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當局並未透露他們是什麼關係。
案件周五再度過堂,展期至6月26日審理。
根據法令,走私喪屍煙彈,若罪成可判監3年至20年,並鞭打5下到15下;銷售喪屍煙彈,若罪成則可判監2年到10年,並鞭打2下到5下。刑罰也適用於在海外犯罪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