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嫌月薪低,男子接受柬埔寨友人招攬當地下錢莊跑腿,平均每天接洽約10人,單筆交易金額介於1萬至50萬新元不等,且做到「日結不留過夜現金」,前後賺取8萬4000元。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劉建宏(38歲)承認一項牴觸濫用支付服務法令的控狀,被判坐牢20周,另須繳付8萬4000元罰款。
案情顯示,被告原本在一家匯款公司擔任經理,月薪為2200元。 2021年初,他因覺得收入不足以維持生計,接受了身在柬埔寨的兒時好友「埃德溫」的邀請,替對方在新加坡收取和轉交現金,月薪增至4000元。
「埃德溫」在柬埔寨經營貨幣兌換及加密貨幣投資生意,他指示被告在新加坡收取的款項均用於這些業務。
從2021年初至2023年4月期間,被告通過這份非法工作至少賺取了8萬4000元。他每天平均與不同人士會面約10次,每筆交易涉及的現金介於1萬元至50萬元不等。
柬埔寨遠程操控
在此期間,「埃德溫」全程在柬埔寨通過WhatsApp遠程指揮被告的行動與交易,包括指示每筆交易的金額、地點及交易對象。被告則按指示前往新加坡不同地點,向身份不明的人士收取或交付現金。
他當天收取的所有款項都會在同一天全部轉交,絕不留到隔天。
警方在展開某次執法行動時,懷疑被告涉及與無牌放貸活動有關的資金,隨後將其逮捕。調查顯示,相關涉案資金已被匯往新加坡境外。 (人名譯音)
賭場外收錢投資柬加密貨幣
賭場外收賭資,幫賭客買加密貨幣,還在電腦中記錄詳細的Excel表格,以核對每天在新加坡和柬埔寨之間處理的外幣交易量。
案情披露,被告曾在新加坡濱海灣金沙賭場、聖淘沙名勝世界賭場以及萊佛士坊雅吉拱廊(The Arcade)一帶,替「埃德溫」收取和交付現金。
其中,在兩家賭場外,被告按指示向不明人士收取現金,這些賭客將贏來的籌碼或現金用於投資「埃德溫」位於柬埔寨的加密貨幣項目。每當他們需要現金下注時,「埃德溫」便會出售其加密貨幣,再由被告將兌換所得的現金交給他們。
2021年至2022年期間,被告也在電腦上製作詳細的Excel電子表格,記錄他替「埃德溫」處理的外幣交易金額,以及對方每天賺取的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