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張葉英持長刀到商場內的宗教活動場所找姑姑,刺傷兩名女信徒。(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44歲的馬來西亞婦女持長刀到商場內的宗教活動場所找姑姑,突而追逐並刺傷2名女信徒,被告早前承認蓄意傷人及持有危險武器等罪名,被判坐牢7個月。
《新明日報》報導,這起血案發生在去年10月26日中午約12時20分,地點在實龍崗上段購物中心3樓一個名為「萬民資源中心」的店面,該店售賣宗教書籍、報紙及文具,附近商家透露,該處也是讓信徒聚會的宗教活動場所。
被告是44歲的馬來西亞籍女子張葉英(人名音譯),她被控8項包括蓄意傷人、魯莽行為導致他人受傷,以及持刀恐嚇等的罪行,今早被判坐牢7個月。
早前報道,事發時被告前往該處找姑姑,並向在場人士詢問姑姑下落,其中一名女信徒表示不知情,並走開準備協助尋找。
被告突然持刀沖向對方,但途中被絆倒,手中刀具不慎割傷附近一名陸姓女信徒(37歲)。
被告起身後繼續向前沖,在場數名信徒試圖阻止,其中一名王姓女信徒(44歲)抓住被告右手腕,卻被被告揮刀砍傷右前臂。
王姓女信徒送院後診斷前臂有兩處撕裂傷,動脈、神經與肌腱受損,需動手術。
主控官指,雖然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她預謀幹案,事發時是有意識地選擇做出魯莽舉動,因而以阻嚇作用為判刑首要考量。
她說,被告在沒有被刺激的情況下犯罪,促請法官判她坐牢7到9個月。
被告在庭上求情時稱,她案發前剛失業,情緒非常不穩定,且一直獨居,十分想家,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