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路交通管理局(LTA)近期加大了對違規主動出行(AM)騎行者及非法設備的打擊力度,僅在 4 月份就查處了 300 多起違規行為。
118 台違規主動出行設備被沒收
LTA 在 5 月 13 日的 Facebook 帖文中表示,其主動出行執法人員(AMEOs)在上個月的全島行動中共檢測到 369 起違規行為。
在同一期間,執法人員還沒收了 118 台不合規的主動出行設備。
此外,當局還與新加坡警察部隊勿洛分局開展了為期三天的聯合行動,重點打擊新加坡東部多個熱點地區的違規騎行者和設備使用者。

LTA 分享的照片顯示,執法人員正在與設備使用者溝通、進行檢查並核查不合規設備。
6 月 1 日起規則更嚴厲
LTA 同時提醒公眾,更嚴格的規定即將實施。
從 6 月 1 日起,持有未通過 UL2272 消防安全標準認證的個人移動設備(PMD)將構成犯罪。
初犯者可能面臨最高 2,000 新加坡元的罰款,或最高三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公眾也可以在維護路徑安全方面發揮作用。如果發現違規的 AM 使用者,可以通過 LTA 的在線門戶網站進行舉報。
網友呼籲 LTA 加大力度並優化舉報流程
不少網友呼籲 LTA 改進舉報系統。有人建議設立 WhatsApp 專線,方便公眾快速舉報違規騎行者。

一名評論者認為,目前的舉報表格過於「繁瑣」,需要簡化。

一名 Facebook 用戶則對 LTA 表示「請繼續努力」。

另一位網友敦促 LTA 增加檢查次數,因為他們認為外面「仍然有大量」的違規使用者。

《主動出行法》於 2018 年起施行
《主動出行法》(AMA)於 2018 年 5 月生效,引入了相關法規和行為準則,旨在促進不同用戶安全共享公共路徑。
受 AMA 管轄的 AM 設備包括:
自行車
三輪踏板車:貨運三輪車和僅限騎行者的三輪車
臥式自行車:兩輪和三輪臥式車
電助力自行車 (PAB)
電動和非電動個人移動設備 (PMD):滑板車、電動滑板車、平衡車、單輪車、電動行李箱等
個人移動輔助設備 (PMA):輪椅、電動輪椅或移動代步車(專為無法行走或行走困難者設計)
未能遵守相關規定可能會導致根據《主動出行法》被起訴或收到法院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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