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男子對年幼女兒舉止親密,表面上顯父愛,實為性侵親生骨肉,家人早知情卻選擇不報案,直至女童在多年後,把真相告訴老師,終被揭發。
今年57歲被告共面對3項控狀,包括企圖強姦和用手指性侵當時未滿14歲女童,以及要求兒童做出猥褻行為,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
被告案發時是電器產品推銷員,他與受害女童是親生父女關係。為了保護受害者,法庭諭令媒體不准報告任何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訊息,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昨日在高庭認罪,被判坐牢12年。
庭上揭露,至少6年前在案發一兩天後,當時未滿10歲的女童,向祖母透露小便時感到不適,並指是父親造成。被告當時面對家人追問承認自己的行為,但家人包括女童母親選擇不報警,只責罵和警告被告不准再犯。女童在多年後,把真相告訴老師,父親的性侵行為才曝光。
本案在2015年至2018年間發生,女童當時介於6歲至9歲。女童與雙親、哥哥、祖母和外祖母同住在一個組屋單位。被告常叫女童坐在自己的大腿上,還要求女童親吻他的嘴巴,女童都乖乖照做。
某日下午,一家人在客廳看電視,被告則獨自在主人房裡,坐在床上滑手機。女童拿水進房給被告,被告趁機抱住女孩並親吻她的臉頰,接著把她抱到床上。他先試圖強姦女孩但沒有得逞,接著改用手指性侵女童。女童因信任父親,加上當時年幼,對所發生的事情感到懵懵懂懂,當下並未反抗。
事發後,女童小便感到不適,指被告導致她如此。女童的母親與兩位祖母於是質問被告,被告才承認觸摸女童的私處。然而家人選擇不報警,只警告被告不准再犯。
女童升上小學五年級後上性教育課,她這才意識到父親的所作所為是錯的。她經常記起被性侵的經歷,每當被告靠近和嘗試握住她的手時,她都會感覺噁心和儘量避開,並且急著清洗被告觸碰過的身體部位。
面對家庭與課業壓力,還得幫忙照顧患有自閉症的哥哥,女孩備受困擾,不時出現輕生念頭。2024年10月,她主動向一名老師求助,在接受輔導的過程中才透露自己曾被父親性侵犯,但因擔心父親會坐牢而不敢說出真相。校方知情後趕緊報警,被告隨後落網。
控方昨日在法庭上進行判刑陳詞時,斥責被告身為女童的親生父親,不僅沒有保護親骨肉,反而利用女童年幼不懂事這一點,趁機性侵她,還把所作所為包裝成父親對女兒的愛意。
控方指出,被告的種種行為都對女童造成了嚴重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