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用改裝的銀行卡到本地多個商家盜刷購買奢侈品。 (檔案照片)
作者 張曦予
中國籍男子受人指使攜帶經改裝的信用卡來新加坡,短短三天內在本地四間商店狂刷逾10萬元,大肆購買勞力士、香奈兒與愛馬仕等奢侈品,遭通緝後再次入境時被捕,被判監五年又四個月。
被告是50歲的中國籍男子,他共面對八項欺騙控狀,5月8日承認其中三項,餘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被告案發時居住在泰國芭提雅,他於去年1月18日入境,並在同月21日離境。本地警方隨後接獲多家店鋪報案,指美國運通(AMEX)通知店內有涉嫌欺詐的交易,持卡人已提出爭議並要求退款。
信用卡被改裝換晶片
根據案情,一名綽號「黃老闆」的男子早前交給被告三張日本銀行發行的銀行卡,指示他前來新加坡代為購買奢侈品。兩人此前相識,對方也曾是被告在泰國按摩院的熟客。被告為從中獲利,答應配合,隨後收到了刷卡簽單時應使用的姓名,以及一張偽造的護照照片。
調查顯示,上述銀行卡已被改裝,卡上的晶片實為被盜的AMEX信用卡晶片。原卡晶片在去年1月13日至17日期間,於芭提雅一間溫泉館被人掉包,再嵌入其他被盜來的卡中。
被告持至少三張改裝銀行卡入境,在四間零售店內刷卡購買奢侈品,包括勞力士手錶、香奈兒手袋、卡地亞手鍊、普拉達背包及愛馬仕飾品,總值超過10萬2227元。
由於接獲報案時被告已離境,警方隨後發出通緝令。去年2月10日,被告企圖再次入境時,在樟宜機場被捕。涉案銀行卡已被丟棄銷毀。
截至2025年7月30日,相關贓物已全數追回。
刻意誤導警方
被告接受調查時供詞前後矛盾,刻意誤導警方。
被捕時,警方從被告身上起獲5張銀行卡,以及在本地騙購的一隻勞力士迪通拿(Daytona) 腕錶。其中3張銀行卡不屬於被告,且均有被改裝及晶片調換的痕跡。
隨後,在長達9個月的調查及庭審過程中,被告共錄4份口供,但內容前後不一,互相矛盾。他一度聲稱自己單獨犯案,企圖撇清與跨國犯罪集團的關係,以期獲得較輕刑罰。然而在庭審階段,他卻改口指稱「黃老闆」才是幕後指使者。
之後,被告又稱自己不具備改裝銀行卡的技術能力,但調查卻發現,他曾向調查官詳細說明POS刷卡機在無需輸入密碼情況下的運作方式,以及磁條卡的基本使用原理等技術細節。
警方與檢察署為了釐清案情真相,耗費了大量時間與調查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