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年盈餘超過50萬元的本地合作社所需繳付的額外法定繳交率,將從20%下調到15%。預計約四成的合作社將受惠。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代部長兼教育部高級政務部長梁振偉,前日(6日)在新加坡合作社運動舉辦的首屆管理日( Stewardship Day )上,宣布這項調整。
這是自1990年實施第二級繳交制度以來,當局首次下調繳交率。
在現有法令下,合作社每個財政年須繳納一筆金額,以支持合作社的教育與培訓、研究、審計以及業界的整體發展。其中,不超過50萬元的盈餘屬於第一級,繳交率為5%;超過50萬元的盈餘則屬於第二級。
第一級的款項繳付給合作社基金(Central Co-operative Fund);第二級則支付給合作社基金或新加坡勞工基金會(Singapore Labour Foundation)。
新措施下,凡是在去年12月31日或之後結束財政年的合作社,若取得的50萬元以上年度盈餘,第二級繳交率下調到15%。首50萬元盈餘的5%繳交率維持不變。
新加坡全國合作社、文化、社區及青年部、新加坡合作社運動等部門和機構發表聯合文告說,這項調整將讓本地合作社可擁有更多財政資源,用於會員福利、社區項目和能力建設。
另外,首屆管理日前天早上在新加坡動物園舉行,匯聚合作社成員、合作夥伴和志願者,共同參與一天的活動,探索合作社如何為社區帶來改變,以及如何通過價值觀創造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