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大馬女為賺「快錢」,接下來獅城收錢收東西的「神秘工作」,以「代號」接頭,月薪約2433元,結果開工四天就被捕,揭露她為不法之徒收贓款。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劉玉岑(35歲,音譯)面對一項提供假口供和兩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沒收利益)的控狀。

(示意圖/123RF)
她承認其中一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她坐牢25個月。
調查揭露,今年3月23日到24日之間,身處大馬的被告收到一名不知名人士通過面子書發來的簡訊,問她是否要賺「快錢」,只需到新加坡向不同人收錢或物品,再到指定地點轉交給他人,即可每月賺取8000令吉的報酬。對方說,這些財物都與賭博和賭場有關,因此不能讓他人知道。
被告接下工作,按照指示新馬兩地跑,到指定地點收錢或物品,再到另一地點交給另一人,還得用「代號」接頭。
就這樣,被告在三天內向六人收下27萬5700元,並把這些錢交給4個不同的人。
收錢過程中,被告發現給錢的都是一些年長者,有的看起來十分虛弱,還問她幾時能把錢還給他們。被告意識到這些人或是詐騙案受害者。
3月28日,被告帶著1700元現金、兩隻勞力士名表以及一些首飾到新山交給另一個人,當晚在兀蘭關卡被捕,受查時謊稱東西是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