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3歲馬來西亞男子因涉嫌充當「錢騾」騙取老人錢財,成為新加坡首位因詐騙相關罪行被判鞭刑的人員
新加坡:一名名為 Yap Ching Gun 的 23 歲馬來西亞男子於周三(4 月 29 日)被定罪,原因是其參與了一場針對老年受害者的投資詐騙案。
Yap 被判處七個月監禁及一鞭刑。他是新加坡歷史上首位因在詐騙計劃中充當「錢騾」而受到鞭刑處罰的人。
新加坡警察部隊公共事務部在周三晚間的一份聲明中表示,根據《1992 年貪污、販毒和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令》(CDSA),Yap 因涉及協助他人控制犯罪所得的行為而被定罪。他在此次針對新加坡老年受害者的投資詐騙案中負責處理贓款。
警方補充說,Yap 是通過 Telegram 消息被一名陌生人招募的。此人要求他從一名老年受害者手中收取現金,而該受害者已被誘騙,按照投資詐騙的計劃將現金交給「錢騾」。
在從受害者處拿到錢後,Yap 又將這筆錢轉交給另一名他不認識的男子。
受害者此前被告知,這筆錢將被作為投資資本存入一家名為「Maplerock」的虛假投資經紀公司。
據警方稱,Yap 對該老年人的損失負有責任,損失金額至少達 1,000,000 日元(約合 8,198 新元)。
「Yap 的定罪標誌著在修訂後的 CDSA 框架下,針對因詐騙活動相關的洗錢罪行被告實施鞭刑的首例。此前,針對詐騙『錢騾』的酌情鞭刑條款已隨 2025 年 12 月 30 日生效的法律修正案引入,」警方指出。
根據修正案規定,詐騙分子以及詐騙團伙的成員或招募者將面臨至少 6 鞭至最多 24 鞭的強制性鞭刑。
此外,充當詐騙「錢騾」、通過洗錢行為為詐騙者提供便利的人員,將面臨最高 12 鞭的酌情鞭刑,這包括 CDSA 框架下的某些洗錢罪行。
「警方對任何參與詐騙的人員都持嚴肅立場,犯罪者將依法受到嚴懲,」新加坡警察部隊補充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