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新加坡11名20歲至73歲的男子,因涉嫌犯下不同的非禮案被捕,並於昨日今日二日被控。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警察部隊前日發文告說,一名30歲男子涉嫌於1月1日,在新加坡濱海灣瀕水步道的木棧道上非禮兩名15歲少女。
當地警方接到報案後展開調查,確認男子的身份並在隔天逮捕他。
去年12月27日,一名36歲男子涉嫌在當地直落亞逸北京街一家餐館內,非禮一名26歲女子和一名20歲女子被捕。
去年12月21日,一名53歲男子涉嫌在當地珍珠坊熟食中心非禮一名22歲女子被捕。
去年12月20日,一名44歲男子涉嫌在當地德曼花園路的一家超市非禮一名49歲女子,警方通過後續調查和監控畫面確認男子身份後逮捕他。
調查顯示,男子在去年9月,曾在同一地點非禮同一名女子。
去年11月30日,一名20歲男子涉嫌在新達城非禮一名31歲女子,警方通過後續調查和監控畫面確認男子身份後逮捕他。
去年11月1日,一名45歲男子涉嫌在一輛巴士上非禮一名18歲女子,警方接獲報案後,通過後續調查確認男子身份,並在兩小時內逮捕他。
去年10月12日,一名42歲男子涉嫌在當地淡濱尼中心一家健身房非禮一名41歲男子,警方展開後續調查後確認男子身份,並在3天後逮捕他。
去年9月1日,一名44歲男子涉嫌在當地丹戎巴葛路一家餐館非禮一名26歲女子,警方接獲報案後,通過後續調查確認男子身份,並在兩小時內逮捕他。
去年8月13日,一名72歲男子涉嫌在新加坡一處住宅單位非禮一名19歲女子被捕。
去年6月6日,一名32歲男子涉嫌在新加坡大士卡爾道一個辦公室內非禮一名46歲女子,警方通過後續調查,確認男子身份後逮捕他。
調查顯示,他曾於2021年3月1日,在同一地點非禮另一名24歲女子。
一名35歲男子涉嫌於去年8月25日,在新加坡烏節門非禮一名39歲女子被捕,他將於同一時間段被控嚴重非禮罪。
根據新加坡刑事法典第354(1)條文,非禮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3年,或罰款,或鞭刑,或任何以上組合的刑法;根據第354A(1)條文,嚴重非禮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年至10年,外加鞭刑。

11名涉嫌不同非禮案件的男子將陸續被控。(早報網示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