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在2026年7月30日至8月12日期間,新加坡警察部隊網絡司令部與所有七個陸地警區開展了一場為期兩周的聯合行動。此次行動共導致270人被帶走協助調查,其中男性185人,女性85人,年齡跨度從15歲到80歲,他們涉嫌作為詐騙者或「錢騾」參與詐騙活動。
據信,這些嫌疑人與660多起詐騙案件有關,涵蓋了電子商務詐騙、網絡釣魚詐騙、招聘詐騙、冒充政府官員詐騙、投資詐騙以及抽獎詐騙。據報道,受害者損失的總金額約為540萬新加坡元。
目前,警方正就涉嫌欺詐、洗錢以及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提供支付服務等罪名展開調查。根據《刑法》,欺詐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根據《腐敗、販毒及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CDSA),洗錢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罰款最高50萬新加坡元,或兩者兼施。無證經營支付服務則面臨最高12.5萬新加坡元的罰款,最高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在新加坡針對詐騙相關犯罪的強化量刑框架下,詐騙者、犯罪集團成員或招募者將面臨6至24次強制鞭刑。而那些洗錢、提供SIM卡或提供Singpass憑證的「錢騾」,則可能面臨最高12次的酌情鞭刑。
除了刑事處罰外,任何與錢騾相關犯罪有關的人員(無論是在調查中、收到警告、被處以罰款還是被定罪),根據「設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都可能面臨銀行服務和手機線路訂閱的限制,以防止其進一步協助詐騙活動。
警方同時敦促公眾將詐騙相關信息報告至警方熱線 1800-255-0000 或訪問 www.police.gov.sg/i-witness。如需了解更多關於詐騙的信息,請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 或撥打 ScamShield 熱線 17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