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叉車司機涉嫌收受物流公司董事共約170新元的賄賂,讓對方的羅厘插隊優先卸貨,兩人因此被控上法庭。
56歲被告普奇卡魯(Puchikarupiah Tamil Selvan)和38歲被告蘇雷什(Suresh S/O Nagaraj),昨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各被控3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
根據新加坡貪污調查局發出的文告,普奇卡魯案發時是貨運代理公司Hup Soon Cheong Services Pte Ltd在岌巴分銷園(Keppel Distripark)的叉車司機。蘇雷什則是物流公司Islandwide Truckers Pte Ltd的董事。

被告普奇卡魯(左起)和蘇雷什於周四在新加坡國家法院各被控3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
2023年4月至2025年11月期間,普奇卡魯涉嫌超過10次收受蘇雷什共約170新元的賄賂,作為在公司倉庫優先為後者羅厘卸貨的報酬,當時仍有其他羅厘司機在排隊等候卸貨。
普奇卡魯面控後表示有意認罪,蘇雷什則否認有罪。兩人都有意聘請律師,目前各別獲准以5000新元保釋,法官將案件展至6月11日再度過堂。
《聯合早報》報導,新加坡貪污調查局強調,新加坡對貪污採取嚴格的零容忍態度。根據防止貪污法令,貪污罪一旦成立,可被判罰款最高10萬元,或監禁最長五年,或兩者兼施。
當局會調查所有與貪污相關的投訴和舉報,包括匿名舉報。公眾可通過貪污調查局的官網、電郵或電話等,舉報任何可能涉及貪污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