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潘池慧。(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為了幫朋友,婦女「逼」警長丈夫違法使用警方系統查資料,連累丈夫丟工作,甚至坐牢三周,她本身於前日認罪後,被判坐牢32周。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潘池慧(40歲)共面對7項控狀,包括牴觸5項濫用電腦法令和兩項官方機密法令的罪行,前日承認其中3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案發時,被告丈夫是一名警長林凱浩(45歲)。被告通過女友人阮向江,結識了對方的男友楊宇恆(39歲)。
調查揭露,楊宇恆稱有顧客向他買了一次性的食物包裝,但卻還拖欠貨款,因此想找出顧客的資料。被告得知後,於2023年12月讓丈夫幫忙。
2023年12月18日,楊宇恆給被告的丈夫發簡訊,讓他幫忙查顧客的住址,並給了顧客的手機號碼。
被告的丈夫一開始不太願意幫忙,被告卻罵他,叫他要幫忙,丈夫才違法地查看警方系統,並於2023年12月21日,給了楊宇恆顧客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以及住家地址。
楊宇恆根據地址找不到人,但最終還是通過簡訊聯繫對方,並成功索回欠款。被告的丈夫早前被控4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和2項牴觸官方機密法令的控狀,他承認其中兩項,被判坐牢3周。
根據媒體早前報道,事件發生後,警方立即對林凱浩展開調查,暫停了他的前線職務。他於2024年6月20日離職。(人名音譯)
用自己的手機 代友設銀行數碼認證
被告也被指使用自己的設備,協助女友人設置銀行數碼認證,每次成功都可獲200元酬勞。被告於2023年12月,答應阮向江幫她設置銀行數碼認證(Digital Token)。
阮向江會將提款卡、SIM卡、 護照照片以及銀行戶頭登入資料交給被告,被告會將SIM卡放入自己的手機,再使用相對的銀行應用程式登入帳號。
接著,被告會為銀行帳號設置數碼認證,等銀行批准後,就會把電郵郵址和手機號碼改成指定的資料,再將提款卡放在指定地點。提款卡被取走後,阮向江就會給被告價值約200新元的越南盾。
被告兩次為阮向江服務,還沒有獲得酬勞之前,就已經遭逮捕,而提款卡也被警方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