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帶少女進入哺乳室,將門上鎖後胡搞。(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在網上結識14歲少女,竟帶她到商場的哺乳室內胡搞,導致她懷孕, 23歲男子被判坐牢15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性侵16歲以下的未成年者的控狀。
受害者是現年15歲少女,案發時她介於14至15歲間,是一名中學生。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下達禁令,媒體不得報道被告和受害者身份。
根據案情,被告與少女於2024年10月通過Telegram的一個遊戲群組認識,兩人因打遊戲的共同興趣而開始聊天,當時被告知道少女年僅14歲。
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期間,兩人停止聯繫。被告之後又發簡訊給少女,兩人開始互傳短訊,也出去約會過數次。兩人當時除了牽手外,沒有其他肢體接觸。
6月10日,兩人開始交往。6月12日晚上7時,被告與少女約在怡豐城見面,被告在聊天時提及自己的性經驗,少女聽了之後表示想要體驗。
被告於是在晚上8時30分帶少女到商場的母嬰室,之後進入裡頭的哺乳室,把門上鎖後在裡頭胡搞。被告當時沒有使用保險套。
少女過後把事情告訴了朋友。8月18日,少女的老師得知事件後,把少女未成年性交一事告知少女的母親,母親於是帶女兒去竹腳婦幼醫院檢查,結果發現女兒已經懷孕。
被告於2025年8月21日被逮捕。
控方指出,被告未使用保險套,讓受害者面臨懷孕和性疾病傳染的風險。此外,兩人年紀差距大,罪行造成的傷害嚴重,要求法官判處他15至18個月的監禁。
DNA證實生父為被告
少女母親得知情況後,帶她到急診室做檢查,少女驗孕呈陽性結果。
少女被轉介到婦產科進行檢查,掃描顯示,胎兒已經有3.58公分長,相當於懷孕10周1天,也可聽見胎兒心跳。
少女於9月2日接受了墮胎手術,隨後也複診9次,醫療費約1120元。據衛生科學局的脫氧核糖核酸(DNA)檢測,孩子的生父是被告。
被告求情時說,為自己犯下的錯誤感到後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