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92歲的老人於周五(5月22日)出庭受審。他被指控在三年前於荷蘭路(Holland Road)一個路口發生碰撞事故,導致一名摩托車騎士死亡,另一名后座乘客受傷。
新加坡公民亨利·謝蘇本(Henry Chia Soo Boon)被指控在2023年4月13日傍晚,駕駛一輛紅色吉普車,導致30歲的穆罕默德·納斯魯丁(Mr Mohamed Nasruddin Mohamed Sani)死亡,並導致其29歲的妻子諾利茲達瓦蒂(Ms Norlizdawati Baharudin)受傷。
他目前正就兩項指控進行抗辯,指控稱他在從荷蘭路右轉進入傑利塔路(Jalan Jelita)前往內皮爾路(Napier Road)時,未能保持適當觀察,涉嫌不小心駕駛。
納斯魯丁先生在被救護車送往國立大學醫院(NUH)途中心臟驟停。他前額有大面積瘀傷,手部和手腕骨折,於2023年4月13日被宣布死亡。死因是車輛碰撞導致的多處創傷。
諾利茲達瓦蒂女士下肢多處擦傷,CT掃描顯示其有出血症狀,被醫生建議休假16天。
謝先生由來自 Lee Bon Leong & Co 律師事務所的 Beh Eng Siew、Suja Michelle Sasidharan 和 Shaun Sim Yong Zhao 三位律師代表。
法庭獲悉,受害者與被告當時行駛在相反方向。被告意圖在荷蘭路與傑利塔路一個無交通燈、無「讓路」或「停止」標誌的無控制路口右轉。
當時,這對夫婦正行駛在荷蘭路通往 Ulu Pandan 路的三車道中最右側車道,兩人均佩戴頭盔。
法庭聽證顯示,謝先生在妻子坐在副駕駛座的情況下駕駛車輛,在右轉前減速,但在等待兩輛車通過時並未完全停穩。
摩托車當時行駛在其中一輛車的後方,當謝先生右轉時,與兩人相撞。
一名路人隨即撥打救護車,醫護人員將納斯魯丁先生和諾利茲達瓦蒂女士送往醫院。謝先生於2023年4月13日晚上10點後被逮捕。
事故導致汽車和摩托車均受損,後視鏡被撞飛。法庭表示,目前無法確定兩輛車是否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的機械故障。
警員出庭作證
審理開始時,檢方證人、警司穆罕默德·費爾道斯·蘇萊曼(SI Muhammad Firdaus Suleiman)出庭作證。
這名負責致命事故調查小組的交通警察在2023年4月13日晚上9點左右接到交通行動指揮中心的電話,獲報傑利塔路發生一起死亡事故。
費爾道斯警司作證稱,到場處理事故的調查員向他簡報了事故的初步調查結果、摩托車騎士和乘客的身份,以及另一輛車駕駛員的詳細信息。
費爾道斯警司表示,他隨後指示調查員拍攝事故現場照片,提取相關監控錄像,並扣押涉事汽車和摩托車。
隨後他前往國立大學醫院,與納斯魯丁先生的嫂子以及坐在輪椅上的諾利茲達瓦蒂女士進行了交談。
他告訴法庭,他向他們告知了領取遺體的流程以及屍檢的必要性。在安排警用靈車運送死者後,他返回交通警察總部對謝先生進行了問詢。
法庭播放了多段視頻片段,包括來自謝先生車內前置攝像頭以及一名目擊者的錄像。畫面顯示,謝先生的汽車與摩托車相撞,導致納斯魯丁先生和諾利茲達瓦蒂女士被甩出車外。
費爾道斯警司告訴法庭,事故發生當天路面乾燥,天氣良好。
警方扣押了謝先生的汽車和摩托車。費爾道斯警司指出,現場發現了一個裝有易腐物品的配送袋。
在辯方交叉質詢中,謝先生的律師 Beh 先生詢問費爾道斯警司是否確認納斯魯丁先生在事故發生時是否在配送食物。費爾道斯警司回答,根據后座乘客諾利茲達瓦蒂女士的說法,兩人當時在配送葡萄酒。
Beh 律師還嚴厲質問費爾道斯警司是否詢問了事故發生時在車內的謝先生妻子。該警官回答沒有,理由是她在事故後「相當悲痛」。
律師質問道:「她作為車內乘客,難道不是一個相關的證人嗎?儘管如此,你仍認為沒有必要詢問她?」費爾道斯警司承認沒有詢問,當被問及為何在任何時間點都沒有這樣做時,他回答:「目前我沒有理由。」
律師還詢問費爾道斯警司關於謝先生的汽車被扣押兩年多是否必要。該警官回應稱,這是為了「確保檢方不需要該車輛」。
法庭還聽到了 Beh 律師關於在謝先生車內發現的一部手機的陳述,該手機隨後被現場一名警員扣押。此前告訴法庭沒有回收任何貴重物品的費爾道斯警司表示,他對此並不知情。
審理將繼續進行,預計諾利茲達瓦蒂女士將作為證人出庭。
如果被判定因不小心駕駛導致死亡,違者最高可被判處三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