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海底撈創始人張勇,現為新加坡公民
富豪的新加坡家族辦公室怎麼設立?
這幾年,新加坡吸引來的,已經不只是跨國公司,還有一批站在全球財富金字塔頂端的人。
橋水基金創始人Ray Dalio、Google聯合創始人Sergey Brin,以及海底撈創始人張勇夫婦,都在新加坡設立或布局家族辦公室。

這些全球高凈值家族看中的,不只是新加坡的稅務優惠。穩定的金融體系、成熟的私人銀行服務、國際化投資環境,以及家族財富傳承工具,共同推動新加坡成為亞洲家族辦公室的重要聚集地。
隨著家辦數量快速增加,新加坡也在提高監管門檻。2026年6月12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公布新版單一家族辦公室牌照豁免框架,並於6月15日正式生效。
新規進一步明確了家族成員範圍、關鍵員工持股、銀行帳戶、監管通知和年度申報等要求。對計劃在2026年設立SFO的家族來說,現在要考慮的已經不只是13O或13U稅務優惠,還包括SFO本身能否持續符合牌照豁免條件。
本文將從監管要求、基金稅務優惠、常見架構、設立流程和持續合規幾個方面,梳理2026年新加坡SFO的設立要點。
13O、13OA和13U怎麼選
13O、13OA和13U都是新加坡基金稅務優惠安排。符合條件的基金,從指定投資取得的指定收入,可按規定享受新加坡所得稅豁免。
相關基金稅務優惠計劃已延長至2029年12月31日,獲批基金仍需在優惠期內持續滿足相應條件。
其中,13O主要適用於符合條件的新加坡境內基金;13OA自2025年1月1日起適用,主要面向在新加坡註冊的有限合夥基金;13U則更常用於資產規模較大、架構相對複雜的境內或境外基金。

家族辦公室實踐中,13O和13U仍較為常見。計劃採用新加坡有限合夥作為基金載體時,則需要進一步評估13OA是否適用。具體選擇應結合基金載體、資產規模、投資團隊、現有持股結構及跨境稅務安排綜合判斷。
投資專業人員的要求是什麼? MAS對「投資專業人員」的關注點包括其是否實際擔任投資組合經理、研究分析師或交易員,並實質參與投資管理活動。
準確來說,合格投資專業人士必須擔任投資組合經理、研究分析師或交易員,每月收入超過3,500新幣,且從事合格活動的時間超過50%。合格投資專業人士必須在整個激勵期內為新加坡稅務居民(不一定是公民或PR)
資本部署(CDR)具體要求 申請13O或13U的家辦基金,需要把一定比例的資產配置到符合要求的新加坡本地投資。一般門檻為: AUM的10%,或1,000萬新幣,兩者取較低者。
這裡的「新加坡投資」不能簡單理解為把錢存在新加坡銀行。資產必須落入MAS規定的合資格投資類別。
符合條件的投資可能包括:
*MAS認可交易所上市的股票、REITs、商業信託和ETF;
*合資格債務證券;
*由新加坡持牌金融機構分銷的非上市基金;
*新加坡非上市營運公司的股權;
*符合條件的氣候相關投資;
*有新加坡實體實質參與的可持續發展混合融資項目。
部分政策鼓勵的投資可以按1.5倍或2倍計入資本投放額度,具體以申請時MAS適用規則為準。
例如,基金需要完成1,000萬新幣的資本投放。如果某項合資格投資可以按2倍計算,實際投入500萬新幣,在CDR計算中可能按1,000萬新幣認定;如果按1.5倍計算,實際投入400萬新幣,可以按600萬新幣計入。
年度支出要求 13O/13U基金還需要滿足年度業務支出要求。目前家辦基金常見的階梯為:
指定投資AUM低於2.5億新幣的,每年不少於20萬新幣;
達到2.5億但低於20億新幣的,每年不少於30萬新幣;
達到20億新幣及以上的,每年不少於50萬新幣。
其中一般至少需要有20萬新幣本地業務支出。
本地業務支出是指基金在新加坡發生、並按照會計準則確認為經營費用的相關開支,通常可包括支付給新加坡服務機構的基金管理、投資管理、基金行政、託管、審計、法律及稅務等專業服務費用。
在符合MAS規定的情況下,向合資格本地慈善機構作出的捐贈,以及向有新加坡實體實質參與的合資格混合融資架構提供的無償撥款,也可計入相關支出要求。
是否可以計入、計入比例及所需證明文件,應以MAS的適用規則和基金獲批條件為準。
投資本金、股東貸款本金及其他資本性投入不屬於經營費用,通常不能計入本地業務支出。融資成本或利息能否計入,也應結合其性質、會計處理及MAS適用範圍具體判斷。
SFO常見架構
方案一:SFO公司+13O基金架構
家族持有資產,基金承接資產,SFO負責管理。

適合: * AUM從2,000萬新幣起; * 希望使用新加坡本地基金載體; * 家族結構相對集中;
* 資產類別以金融資產和股權投資為主。
方案二:SFO公司 +VCC+13O/13U
一個VCC,分設多個子基金,統一管理同一家族的不同資產組合。

適合:
* 希望按家族分支、幣種或投資策略區分資產;
* 需要多個子基金;
* 對資產和負債隔離有較高要求;
* 未來可能擴大基金架構。
方案三:SFO公司+境外基金+13U
保留原有境外基金架構,由新加坡SFO統一管理全球資產

適合:
* AUM不低於5,000萬新幣;
* 已經存在境外信託或基金架構;
* 投資遍布多個國家和地區;
* 需要保留原有境外持有載體。
2025年調整後,2026年繼續適用的規則
自2025年1月1日起,新加坡基金稅務優惠的部分適用範圍、經濟條件和計算方式已完成調整,這些規則在2026年設立家族辦公室時仍需重點關註:
* AUM主要以基金持有的指定投資(Designated Investments)計算;
* 13O的適用範圍擴展至符合條件的新加坡有限合夥基金,即13OA;
* 符合條件的多層SPV或聯接基金架構,可按規定合併評估部分經濟條件,無須由每一層實體重複滿足;
* 基金改變投資策略通常無須重新申請稅務優惠,但仍需按照要求通知MAS。
慈善稅收激勵計劃(PTIS)
為鼓勵SFO開展海外慈善捐贈,並提升新加坡本地慈善服務能力,管理13O或13U基金的合資格SFO申請人可申請參與慈善稅收激勵計劃(PTIS)。符合條件的海外現金捐贈,可享受相當於捐贈金額100%的稅前扣除,扣除額最高不超過捐贈人法定收入的40%。
2026年SFO設立流程
SFO設立一般流程
第一步:盤點家族和資產情況
設立SFO前,先梳理家族成員範圍、財富來源、現有資產及其所在地,同時核查家族已經搭建的信託、公司、基金和SPV結構。
由於後續架構設計還會受到稅務居民身份、CRS、FATCA及其他跨境申報義務影響,這一階段也要明確哪些資產準備納入家辦管理,以及是否計劃申請13O或13U稅務優惠。
第二步:設計SFO和基金架構
完成資產盤點後,再根據資產規模、投資地區、持有方式和傳承安排,確定SFO管理公司、基金載體、家族信託、VCC、有限合夥及SPV之間的關係。選擇13O還是13U,也要結合基金註冊地、AUM、團隊配置和原有境外結構判斷。
同時應提前核查家族成員、關鍵員工及外部人士在相關實體中的持股、控制權和經濟利益,避免架構落地後才發現不符合SFO牌照豁免或稅務優惠條件。
第三步:註冊實體並建立實際運營
架構確定後,可以註冊新加坡SFO公司及相關基金實體,任命董事和公司秘書,落實註冊地址和實際辦公安排,並根據申請方案招聘投資專業人員。
SFO還需要建立投資委員會、授權和審批機制,簽署投資管理協議,同時搭建會計、估值、風險管理、檔案保存和合規流程,讓人員、辦公場所和管理活動能夠與申報材料相互對應。
第四步:辦理銀行及託管帳戶
銀行和託管機構通常會審查家族財富來源、資金匯入路徑、家族企業經營情況、稅務居民身份、基金與SFO之間的控制關係、投資策略,以及制裁、公眾人物和負面新聞風險。
銀行開戶情況也可能影響基金結構和13O、13U申請材料,因此不宜等到所有實體註冊完成後才開始溝通,較穩妥的做法是在架構設計階段同步了解銀行的開戶要求和風險偏好。
第五步:組建投資管理團隊
團隊配置需要與申請的稅務優惠及實際投資活動相匹配。投資專業人員應真實參與資產配置、投資研究、交易決策、風險管理和投資組合監控,並保留相應的勞動合同、薪資記錄、投資報告及會議文件。
僅設置掛名職位或缺少實際工作記錄,可能難以證明SFO具備持續運營能力,也難以支持稅務優惠所要求的經濟實質。
第六步:準備並提交13O或13U申請
申請材料通常包括家族及基金結構圖、家族背景和財富來源說明、基金設立文件、投資管理協議、投資策略、AUM證明、銀行或託管資料、投資專業人員履歷及勞動合同,以及資本投放計劃、年度支出預算和治理安排。
材料之間需要保持一致,例如資產規模要與銀行證明相符,團隊職責要與投資策略對應。13O或13U需要取得MAS批准後,基金才能按照批准條款和適用期間享受相應稅務優惠。
第七步:完成SFO監管通知
SFO具備運營條件後,應按照新版牌照豁免框架完成相應通知或申報,並保留家族關係、管理資產、銀行帳戶、員工權益和豁免資格評估等支持文件。通知並不代表MAS替SFO完成全部資格判斷,家辦仍需持續檢查自身業務範圍、服務對象和投資管理活動是否符合牌照豁免條件。
第八步:做好年度維護和持續合規
SFO投入運營後,每年都要同步檢查AUM、銀行帳戶關係、團隊配置、年度支出、資本投放以及13O或13U的持續資格,並按要求處理MAS年度申報、ACRA年審、財務報表、企業所得稅、CRS、FATCA和銀行KYC更新。
家族成員、受益人、股權結構、關鍵員工權益或投資策略發生變化時,也應及時評估是否需要更新銀行資料、調整架構或向相關機構報告。
即使公司當年虧損、沒有應稅收入或處於休眠狀態,也應先確認是否仍負有企業所得稅申報義務;只有取得適用豁免後,才可免於相關申報。
2026年設立SFO時最容易踩的坑
把SFO牌照豁免和13O/13U當成同一件事
SFO牌照豁免解決的是家族辦公室能否在沒有基金管理牌照的情況下,為單一家族管理資產;13O和13U解決的是基金投資收益能否享受相應稅務優惠。
兩套制度分別適用,設立SFO並不代表基金自動獲得稅務豁免,取得基金稅務優惠也不代表SFO已經滿足牌照豁免條件。
家族資產很多,但真正計入AUM的資產不夠
13O和13U的資產門檻,主要按照基金持有的指定投資計算。家族成員個人名下的銀行帳戶、私人銀行帳戶,以及尚未納入合資格基金載體的資產,不一定能夠直接計入申請所需的AU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