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iStock
十多歲時把八、九歲的表妹抱上床,躲在被窩裡性侵她,還宣稱是對她好。表妹閱讀相似新聞後意識到表哥對她做了不該做的事,鼓起勇氣告訴父母和報警。表哥否認罪狀,案經審訊後,高庭法官前天(15日)判他一項強姦罪和一項性侵罪成立,擇日判刑。
根據高庭法官的裁決書,22歲的被告和表妹年齡相差四歲,他面對三項強姦和性侵的罪狀,法官判他兩項罪名成立;至於另一項罪狀,法官認為證據不足,判他無罪。
被告是領養孩童 和表妹無血緣關係
審訊揭露,表妹自兩個月大起,白天就由外婆照顧,父母晚上才帶她回家,後來她的兩個弟弟出生後,也會一起到外婆家。
她的姨媽一家和外婆同住在一間四層樓的排屋裡。姨媽和姨丈領養了被告和他的親哥哥兩兄弟,所以被告和受害者是名義上的表兄妹關係,但並無血緣關係。
表妹指證的事件都發生在排屋三樓的主臥室里。
根據控狀,案件發生在2016年到2018年。當時,被告介於13歲到15歲之間,而表妹則是八歲到十歲左右。
根據表妹的供證,她通常會在主臥室里做功課,表哥幾乎每周都會至少一次溜進房裡,抱她上床性侵。干案前,他還會謹慎地鎖上房門和拉上窗簾。
表妹說,她感覺不舒服,表哥就拉被單蓋住,防止她目睹他趴在她身上的所作所為。
表妹表示,被告當時宣稱那些行為是為了她好,表妹信以為真。被告也囑咐她不得告訴他人,她就沒對任何人提起。
閱讀新聞報道後意識到遭性侵
表妹說,她對表哥的行為厭惡,兩次告知家庭幫傭,後來引發兩次的家庭會議。首次會議的結論是她不要去三樓,而是待在一樓做功課和玩耍,但她受不了一樓的蚊蟲,就又回到三樓的主臥室,而表哥也因此變本加厲,從原本每周一次的不軌行為到每周發生約三次。
第二次家庭會議後,家長決定讓她和弟弟放學後不再去外婆家,而是返回自己的家。
她原本也不清楚表哥的行為是錯誤的,直到小學六年級和中學一年級時,她閱讀到一則有關強姦的新聞,才發覺自己的經歷和報道中所描述的罪行十分相似,自己又在網絡上搜索了「強姦」的定義,意識到表哥的錯誤行為。
媽媽發現她在電腦里的搜索內容後,她向媽媽坦白但沒說細節。中學時,她向一個好友傾訴自己的遭遇後決定告訴媽媽詳情。2021年,她在父母的鼓勵和支持下報警,揭發此事。
被告在答辯時宣稱他課業、補習及課外活動十分繁重,加上家中人數眾多,他根本沒機會做表妹所說的那些事,對表妹的指控一概否認。
罪成後,法官表示將擇日宣布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