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處理李華破產事務的私人信託人入稟新加坡高庭,要求法官撤銷早前離婚裁決中將資產轉讓給夏箏的部分庭令。(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涉及6570元投資騙局的男子,在東窗事發前將以部分贓款購得的豪宅等轉至妻子名下後,與妻子串謀離婚來避債,最終詭計被識破。
《聯合早報》報道,男子李華被指經營涉及6570萬元的投資騙局,並用部分贓款在獅城買豪宅。
他在騙局快被揭發之際,與妻子串謀離婚,自己凈身出戶,豪宅與其他資產則轉到前妻名下,藉此逃避償還債務,最終被識破,高庭諭令撤銷離婚裁決中的部分庭令,將分到前妻名下的價值500萬元公寓單位與其他資產,轉給處理李華破產事宜的私人信託人。
李華與夏箏原籍中國,目前均為新加坡公民。
法官許德倫於本月發出的書面裁決中指出,李華離婚時同意凈身出戶的做法很可疑,各種證據指向他與夏箏是串謀離婚,用低價把資產轉到後者名下。在這情況下,根據破產、重組與解散法令,法庭有權裁定相關資產轉讓無效。
根據判詞,自2009年起,李華涉嫌通過他的公司Sunmax Global Capital Fund 1,經營大規模投資騙局,所涉及的投資款項多達6570萬元。
判詞沒有揭露更多關於投資騙局的細節。
李華與夏箏被指使用騙得的投資金購買多間豪宅,包括位於烏節林蔭道、武吉知馬公爵夫人路,以及綠墩嶺的公寓單位。
法官:婚姻資產分配裁決嚴重失衡
2016年7月,李華通知投資者,投資計劃面臨巨額虧損,投資者過後紛紛採取法律行動向李華追討款項。李華被指從這一時間點開始,一步步地把各項資產轉到夏箏名下,以免資產落入債主手中。
夫妻倆向家事法院申請離婚,2019年7月取得臨時裁決,三個月後正式完成離婚程序。
根據離婚裁決,李華名下的全部資產歸夏箏所有,同時李華仍須支付一些房地產的貸款,以及孩子的贍養費。之後,夏箏出售武吉知馬和綠墩嶺公寓等私宅。
離婚近三年後,李華自行向法院申請判入窮籍,公司也在2022年被令清盤。處理破產事務的私人信託人入稟高庭,要求法官撤銷早前離婚裁決中,將資產轉讓給夏箏的部分庭令;信託人申請討回的資產包括仍未出售的烏節林蔭道公寓,以及USP集團股票。
夏箏則堅稱離婚裁決與庭令沒有任何不尋常,自己有資格分得全部婚姻資產,原因包括她是家中主要照顧孩子的一方,而且放棄在離婚後向李華索討生活費。
不過,審理本案的法官許德倫認為,各種證據指向李華與夏箏不誠實地串謀轉移資產,包括兩人離婚的時間點,剛好發生在李華被多名投資者追債的時期,以及李華以低於市價轉讓資產等。法官指出,關於婚姻資產分配的裁決明顯嚴重失衡,李華分文未得、凈身出戶,甚至還須支付孩子的生活費與房貸。
法官說,或許有離婚男女出於某些理由會做出這樣的安排,但本案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解釋這種情況,李華在離婚過程中展現的「無私」精神缺乏說服力,因此法庭不得不對這項資產安排抱懷疑的態度。除此之外,夏箏在離婚後也持續借錢給李華,並代李華支付房貸等,而且沒向李華追討相關款項。
綜合所有證據,法官諭令將原本轉到夏箏名下的烏節林蔭道公寓與USP集團股票等資產,轉交給私人信託人。至於出售其他公寓單位所得款項,法官認為沒有充分證據顯示這些款項仍在夏箏手上,為此沒有指示夏箏交出款項。李華與夏箏的離婚關係則維持不變。(部分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