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19歲青年實習時不滿同事,竟在公司「惡作劇」,隨機在一個水壺中撒尿,昨早被判接受緩刑監視12個月及履行社區服務60小時。
今年19歲的被告面對一項惡作劇控狀,他日前認罪。由於事發時被告不到18歲,因此不得泄露其身份。
案情顯示,事件於2024年8月1日下午,在一家商場內的店鋪發生。被告當時在店內當實習生,因不滿員工的指示不清楚而心生怨氣。
當天下午,被告在員工休息室的儲物櫃內隨機選取了一個裝有飲用水的水壺,向水壺撒尿,再放回原處。
當天下午約2時,一名28歲的女銷售助理飲用該水壺中的水,察覺味道異常難聞,發現壺中的液體呈黃色,並散發出濃烈的尿味。
受害者隨即將此事報告給門店管理層,管理層隨後與被告對質,而被告也承認涉事。受害者隔日就此事報警。
被告今早被判接受12個月緩刑監視,也必須遵守宵禁、完成60個小時社區服務。另外,被告父母也需簽保5000元,確保他在緩刑期間行為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