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名大馬男子充當砂拉越跨國犯罪集團的中間人,欺騙獅城6家銀行為大馬錢騾開設多達107個銀行戶頭用於非法活動,男子則從中賺取5000至6000新元的佣金,他被控上法庭並認罪後,被判坐牢6年1個月及罰款6000新元。
該男子是於2024年5月至8月期間參與犯罪集團活動,並在同年8月29日被警方逮捕。
該男子在短短4個月內,已協助27名大馬錢騾開設逾百個銀行戶頭,有超過184萬新元的資金流經相關戶頭,其中約2萬300新元與詐騙報案有關。
「8視界新聞網」引述法庭文件報導,被告王東農(41歲)前天承認包括牴觸貪污、販毒和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濫用電腦法令及外來人力僱傭法令等8項控狀,另有34項控狀交由法官判刑時一併考慮。
被告認罪及被判刑後,已針對刑罰提出上訴。
案情顯示,2024年5月左右,一名砂拉越犯罪集團成員聯繫被告,要求被告尋找能為大馬人申請新加坡工作證的新加坡公司。
集團成員明確告訴被告,這些大馬人無意在新加坡工作,申請工作證只是為了入境及在新加坡銀行開設戶頭,這些戶頭隨後會交給犯罪集團,用於網路賭場和賭博等非法活動。
被告則在明知有關安排涉及違法用途情況,答應充當中間人。
根據協議,每成功申請一張工作證,犯罪集團就支付被告1800新元,被告會把其中1600新元交給負責辦理准證的新加坡人,被告則從中賺取200新元佣金。

王東農被判坐牢6年1個月及罰款6000新元。(圖取自新加坡「亞洲新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