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路透社)
一名32歲男子因在依託咪酯影響下駕駛被捕後,竟在保釋期間替非法供貨商運送喪屍煙彈,並再次吸食後駕車。他最終被判坐牢三年三個月、鞭打兩下,出獄後禁駕五年。
新傳媒亞洲新聞台CNA報道,被告在2024年8月,因網絡賭博欠下信用卡和現金貸款債務,父母還為此借了多筆貸款,幫他償還債務。
由於他一直找不到工作,加上覺得連累父母背債而感到壓力,他開始吸食喪屍煙彈。起初每周吸食一個,但很快上癮,增加到每兩天一個。
被告後來也欠下喪屍煙彈供貨商一筆錢,對方提出,只要被告幫忙領取和運送喪屍煙彈,就可以抵消部分債務。被告於是答應。
去年8月17日,被告在加冷-巴耶利峇快速公路開車時危險駕駛,不僅車速緩慢,還不斷在不同車道之間搖擺。一名休班警員發現後將他截停,並發現被告神情恍惚、無法清楚回答問題。
警方到場後,在被告的車內發現電子煙,並將他逮捕。他不久後獲准保釋。毒理檢測報告顯示,被告當時的血液中含有依託咪酯。
男子吸喪屍煙彈後逆向駕駛
被告從去年10月14日起,開始替供應商運送喪屍煙彈,每送一趟可獲得20元酬勞,同時抵消10元欠款。接下來幾天,他每天送貨多達10至12趟。
被告在去年10月20日晚上吸食喪屍煙彈後,開車到裕廊領取29個喪屍煙彈準備送往盛港。裝貨物的袋子裡還有1610元現金,供貨商說是他之前送貨的酬勞和之後的預付款。
他之後前往榜鵝,將1610元交給一名身份不明的人,用來償還父母的部分債務,之後再開車回榜鵝的住家。
隔天凌晨,他沿榜鵝中路駛向榜鵝路時,逆向行駛約10至15米,導致一輛正常行駛的汽車緊急剎車,以避免發生碰撞。被告意識到自己逆向行駛後停車。另一名司機隨後報警,警方到場後再次在他的車內發現電子煙並將他逮捕。毒理檢測也再次證實,他的血液中含有依託咪酯。
控方律師:被告在保釋期間再犯 是加重刑罰因素
控方律師強調吸食依託咪酯的風險,並指出在依託咪酯影響下駕駛尤其危險。
數據顯示,2023年至2025年間,共有38起交通事故與毒品及依託咪酯有關,其中19起有人喪命,這當中有九起涉及依託咪酯。
控方律師指出,被告在首次犯案獲保釋期間再次犯下同類罪行,是一個尤其嚴重的加重刑罰因素。
辯方律師求情時則表示,被告是在困難且壓力重重的情況下接觸喪屍煙彈,並稱吸食喪屍煙彈一度幫助他緩解壓力和痛苦。
辯方的求情文件也指出,被告在被還押期間被迫停止吸食喪屍煙彈,並徹底將其戒掉。他利用這段時間反省自己的行為,並決心不再重蹈覆轍。
根據法律,依託咪酯屬於C級受管制毒品。販運依託咪酯最高可被判坐牢十年及鞭打五下。至於在依託咪酯影響下駕駛,最高可被判坐牢12個月、罰款2000至1萬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