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2013年引爆新加坡史上最嚴重的股市操縱案「小股風暴」的兩名主謀上訴要求減刑,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訴庭昨日駁回上訴,維持大馬富商蘇啟文與其新加坡籍情人柯素玲分別坐牢36年和20年的原判。
以大法官梅達順為首的上訴庭三司發表裁決時指出,考慮到本案罪行的嚴重程度,包括長達14個月的股價操縱規模龐大、罪行所造成的嚴重損失、兩名被告從中謀取私利,以及新加坡作為金融中心的聲譽受到打擊等,現有刑罰不算過重。
三司也拒絕辯方稱本案刑罰不符合過往同類案件的判例。

蘇啟文與柯素玲(海峽時報檔案照)
三司指出,辯方所舉的幾個案例,所涉及的經濟損失與犯案手法的複雜程度,都遠遠不及本案。
「新加坡政府已經在1985年爆發『新泛電』股災危機後修法,加強對付操縱股市的罪行,在這之前的案例對法庭沒有參考價值。」
2013年,新加坡3家上市公司亞升投資(Asiasons)、博諾集團(Blumont),以及瑞獅集團(LionGold)的股價從2012年8月起出現異常波動,股價在2013年10月4日崩盤,市值蒸發78億新元。
蘇啟文(66歲)與柯素玲(61歲)在案發期間所操控的交易戶頭多達187個。
柯素玲上訴時稱,自己只是蘇啟文的「girl Friday」(女助理),對蘇啟文的犯案計劃與目的不知情,為此不應被判如此重的監刑,但被三司駁回並指出,呈堂證據所顯示的情況與柯素玲所稱的相反。
三司也說,法庭在量刑時,已把柯素玲的罪責程度比蘇啟文輕這個因素考慮在內。
指責法官審案不公 西瓦南須付訟費予控方
柯素玲的代表律師西瓦南坦早前在上訴案審理過程中,在沒有接到當事人的指示和沒有相關依據的情況下,持續指責高庭法官審案不公平,事後也試圖為他的言辭做辯解。
西瓦南坦已在2025年11月向法庭正式提交道歉信,並且撤回他的不實指控。
三司強調,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下指責司法不公的行為非常嚴重,並且導致法庭浪費資源,控方也得針對西瓦南坦的不當行為進行陳詞,以及承擔不必要的訟費。
三司考慮後,決定諭令西瓦南坦支付1萬新元訟費給控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