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稅新規的90天補報窗口,還剩不到一個月。這條窗口從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7月24日發布公告當天起算,10月22日截止。新加坡是中國人設立離岸信託最集中的目的地之一,即使信託架構設在新加坡,只要持有人仍被認定為中國稅務居民,就在覆蓋範圍內。
窗口期內主動申報不加收滯納金,過了這個時間點,同樣的稅款要多繳滯納金,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被認定為偷逃稅。兩份公告第一次系統規定了離岸信託的個人所得稅徵收和申報規則。

新規講了什麼
兩份公告分工不同。21號公告解決計稅問題,明確了離岸信託在財產裝入、存續、分配、終止清算這幾個環節各自怎麼算稅。15號公告解決申報問題,明確了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表格、辦稅流程。
計稅規則上,財產裝入信託,按裝入時市場價值扣除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算財產轉讓所得,稅率20%。信託存續期間產生的收益,無論是否實際分配,均以居民個人為納稅人按年申報,已申報納稅的收益在實際分配時不再重複申報。受託人的報酬、信託管理費這些費用,不能拿來抵減應納稅所得額。
存量信託單獨有安排,這也是90天窗口的由來。設立環節的未繳稅款,原則上往前追三年,也就是2023年1月1日起裝入信託的部分要按規定補報,設立超過三年的,不再追征設立環節稅款。2026年1月1日以前離岸信託存續期間產生的收益,在90天窗口內一次性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申報繳納。這兩塊補稅,都要在90天窗口內完成。
2026年1月1日起新裝入信託的部分,以及之後每年產生的收益,按常規規則逐年申報,不算在這次的一次性窗口裡。
有一點對已經移居新加坡的人尤其要緊。居民個人存續期間轉為非居民個人的,轉換當天信託財產的增值部分仍然要按規定申報繳稅。身份切換本身不構成免除。
誰需要關注
新加坡眼就新規對新加坡持有人的影響,諮詢了在新加坡持有本地稅務顧問資質的簡客·安德森(Jenga Anderson)。
簡客給出的核心判斷是:新加坡的信託架構本身沒有變,變的是「你是誰」。
新規針對的是中國稅務居民的個人所得稅問題,不是新加坡信託制度本身。新加坡13O、13U基金計劃,新加坡信託的法律功能,都沒有變化。但觸發納稅義務的是稅務居民身份,不是資產放在哪裡。
過去很多客戶的認知是:資產進了新加坡信託,就跟中國稅務切割了。新規把這個認知推翻了。
對於常駐新加坡、但仍有大量時間在中國、或財富主要來源於中國商業利益的人,即使信託架構完全合規,也可能被新規覆蓋。簡客的實務經驗是,這類情況下,居民身份的判斷比信託架構本身更需要先理清楚。
現在能做的三步
第一步,做身份體檢。不是看護照,是看實際居住、經濟利益歸屬、家庭重心。稅務居民身份決定納稅義務的邊界,這個判斷錯了,後面每一步都白做。
第二步,理歷史帳目。財產注入時間、當期市場價值、歷年的收益和分配記錄。這些是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基礎。公開市場資產(上市公司股權等)信息透明,建議優先處理。
第三步,窗口期內完成申報。時間節點是剛性的,10月22日之後成本會明顯上升。
簡客特別提醒一點:已經移居新加坡的人,不要因為覺得自己「已經切割乾淨」就忽略這件事。新規對「居民轉非居民」有專門條款,轉換當天的增值部分仍然要處理。這不是是否合規的問題,是歷史帳目有沒有理清楚的問題。
本專欄內容由簡客·安德森(Jenga Anderson)與新加坡眼聯合呈現,簡客·安德森(Jenga Anderson) 專注企業出海新加坡、國際化架構及人才布局,更多行業洞察歡迎關注官方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