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帶著嬰兒離家,只因丈夫的『隱形暴力』:法院首次認定情感虐待構成家暴

2026/04/20   •   811閱
新加坡家庭法院首次權威界定情感與心理虐待為家暴形式,打破『只有身體傷害才算暴力』的舊思維。從孕期呵斥到踹向懷抱嬰兒的母親,一場無聲的暴力如何撕裂安全感?法官力證:真正的傷害,從不靠淤青證明,而在於靈魂的顫抖與一句真誠的道歉。2025年《婦女憲章》重大改革,讓隱形暴力終於被看見——你的痛苦,值得被法律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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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家家庭法院在授予一名女性人身保護令時,首次對情感與心理虐待的法律定義作出權威界定。這名女性因長期遭受丈夫的精神壓迫,最終帶著五個月大的嬰兒離開婚內住所,引發這場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司法裁決。

此案是2025年1月新修訂《婦女憲章》生效後,首批將情感與心理虐待納入家暴範疇的典型案例。此前,家暴主要局限於身體傷害,情感暴力長期被忽視。

法官鍾艾倫在4月19日公布的判決書中指出:「法律必須回應這種『不留傷痕』的暴力——它不會留下淤青,路人或許視而不見,但身處其中的人,卻能感受到安全感被緩慢蠶食的窒息。」

案件回顧

該女子於2024年7月與丈夫結婚,2025年4月誕下兒子。婚後搬入夫家,與公婆、小叔及女傭同住。2025年9月30日,她抱著哭鬧不止的嬰兒,毅然離家,向警方報案。

法官指出,這場暴力並非源於一次激烈衝突,而是「微小傷害的緩慢累積」。

第一起事件:懷孕七個月時,丈夫因睡眠安排對她大聲呵斥; 第二起事件:嬰兒剛滿月,丈夫因奶粉沖泡方式激烈爭執,踢翻腳凳、搶走手機、狠狠摔向沙發,並怒吼:「你聽夠了沒?我都告訴你溫水就是室溫,連定義都查了,你只信你朋友的話!」 第三起事件:2025年9月30日,妻子抱著嬰兒試圖取回孩子,丈夫竟一腳踹向她腹部——嬰兒背帶緩衝了衝擊,但傷害已深。

法律革新

2025年1月2日生效的新規,是《婦女憲章》頒布以來最重大的家暴改革。新法將家暴重新劃分為三類:身體暴力、性暴力、情感與心理暴力

情感虐待的定義明確涵蓋:折磨、恐嚇、騷擾、困擾他人,或導致(或合理預期導致)精神傷害的行為,包括自殺念頭、自殘傾向等。且無論行為是單次爆發,還是長期累積;無論是否直接針對受害者,只要其能感知,即構成家暴。

法官強調,新法是「以傷害為中心,而非以意圖為中心」——無需證明施暴者「故意」造成痛苦,只需證明傷害真實發生。

「關鍵不在於他是否想傷害你,而在於他的行為,是否讓你感到恐懼、無助、不安全。」鍾法官說。

關鍵證據:一句道歉

最令法官動容的,是丈夫在踹妻後發來的簡訊:「對不起,踢了你,讓你感到不安全、身處危險。」

「這是個知道自己越界的男人。」法官指出,丈夫在庭審中試圖將這句道歉解釋為「挽回婚姻的策略」,而非承認過錯。但法官認為,真正的悔意,從不會否認傷害的存在

手機摔落:無聲的暴力

在嬰兒剛出生的5月,丈夫因溫水沖奶問題與妻子爆發衝突。他踢翻腳凳、搶手機、摔向沙發,怒吼聲驚醒了嬰兒。妻子當場向婆婆求助,事後更要求丈夫承諾「不再施暴」——他卻回答:「我無法保證。」

法官判定,妻子的恐懼真實存在,且一個理性人在她位置上,也會同樣被震懾。

未被認定的「舊傷」

2025年2月的睡眠爭執雖激烈,但因缺乏後續影響,未被認定為家暴。然而,法官指出,從5月摔手機,到9月踹腹,丈夫的暴力行為呈現出清晰的升級軌跡

「他從攻擊物品,到直接攻擊懷抱嬰兒的妻子——這不是偶然,而是一場漸進的權力宣示。」

最致命的盲點:拒絕承認

最令法官震驚的,是丈夫始終將問題歸咎於妻子「情緒操控」,甚至依賴心理醫生的評估,聲稱「沒有家暴發生」。

但醫生的報告卻明確指出:「踹妻行為不可接受。」

「被告自己的記錄,正在瓦解他的立場。」法官寫道,「他無法承認自己的行為造成的傷害,這讓我在庭審中困惑,事後更覺深不可測。」

法官指出,一個無法看見自己暴力的人,註定會重複暴力。而他的母親早已預警:「你該去接受專業幫助了,你的爆發太頻繁了。」

判決結果

法院最終簽發人身保護令,禁止丈夫對妻子實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並強制夫妻雙方接受婚姻輔導。

目前,丈夫已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但這場判決已為新加坡的家暴法律寫下新註腳——

真正的暴力,不在於血跡斑斑的拳頭,而在於那些沉默的、持續的、讓靈魂顫抖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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