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一名全職國民服役人員趁懷孕妻子外出時,在家中強姦了暫時寄住在家的13歲聾啞女孩。女孩當時意識到處境危險,偷偷發簡訊向被告妻子求救,但還沒等到被告妻子回來就慘遭蹂躪。
涉案男子現年24歲,為保護受害者身份,媒體不得公開其身份。
被告共面對四項控狀,控方針對其中一項加重法定強姦罪和一項服役期間擅離職守(AWOL)的罪名提控他,另有兩項控狀交由法官考慮。被告前天(5日)認罪後,被判監禁12年9個月及12下鞭刑。
少女僅寄住一晚卻遭蹂躪
案情顯示,被告和受害者哥哥同讀一所中學。受害者與被告的妻子關係密切,而被告的妻子是受害者母親的乾女兒。
案發前,受害者僅與被告見過幾次面,且每次都有他人在場。兩人溝通時使用非常基本的手語和手勢,或通過手機打字交流。
2024年11月2日,受害者的母親因要出席活動,安排女兒在被告的兩房式組屋單位過夜。
這是受害者首次到訪這個單位。當時被告的妻子已經懷有四至五個月身孕。
次日清晨,被告妻子外出辦事,將少女單獨留在屋內與被告同處。被告趁機示意少女隨他進入臥房,要求與她發生性關係。
受害者通過手勢表示拒絕,但被告不肯罷休,用受害者的手機打字繼續糾纏。少女一再拒絕後,被告甚至提出付錢給她,隨後更非禮少女並將她拉向床邊。
受害者暗中用手機發簡訊向被告妻子求救,告知其丈夫想與她發生性關係。被告對少女霸王硬上弓,少女努力掙扎,試圖逃脫,卻遭被告狠狠按住。
當妻子返回並打開住家門時,被告才停止暴行,並叫少女趕緊到廁所沖洗。妻子質問丈夫,被告謊稱少女生氣後從廚房拿了刀,又說自己沖了涼便進房間。
恐孕妻和被告關係破裂 受害者一度啞忍
受害者最初並沒有向被告的妻子道出實情,因為她考慮到對方懷有身孕,不願造成兩人關係破裂。
當天傍晚,受害者的母親接走女兒,開車前往另一處住所。其他親屬發現少女前臂有傷、頸部有吻痕,因而起疑追問。
受害者這時才出示被告的照片,比劃表示吻痕是對方留下的,進而揭發這起事件。
受害者母親立即報警,警方同日將被告逮捕歸案。
控方指出,受害者未滿14歲且未同意發生關係,被告也沒有使用安全套,使少女面臨懷孕和感染疾病的風險。
受害者也已明確並積極拒絕被告。控方也強調,儘管強姦並沒有導致懷孕或性病傳播,但受害者是聾啞人士,使他在面對性侵害時更加脆弱,要求判處被告至少12年4個月至13年監禁,及12下鞭刑。
根據亞洲新聞台CNA報道,被告的辯護律師則要求判他十年至十年半監禁及八下鞭刑。她辯稱,儘管受害者聾啞,但並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利用了其殘疾,且受害者雖身有殘疾,仍能向被告表達拒絕,並通過簡訊向被告妻子求救。
法官指出,辯方的陳詞淡化了受害者殘疾的嚴重性。他強調,受害者因聾無法聽見屋外有人經過,又因無法說話而沒能出聲呼救。
被告被揭擅離職守 稱當清潔工賺錢
被告原定於2023年10月23日到民防學院報到服役,但並未如期報到,直至被捕前一直處於缺席狀態。
被告在求情信中稱,他擅離職守是因財務問題,去當清潔工賺錢。法官表示,國民服役人員若有財務困難,應向上級報告並尋求內部或外部援助,包括社會服務機構或家庭服務中心,而不應擅自缺席去打工,這樣做只會使情況更糟。
被告在求情中稱,他在還押兩年間不斷反省,向受害者、妻子及孩子道歉,請求法庭從輕發落。然而,法官表示,基於本案情節,他不認為有任何調整刑罰的合理依據。
根據法律,加重法定強姦罪可被判監禁8年至20年,並至少鞭刑12下;擅離職守罪則可被判監禁最長兩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