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同時持有印度尼西亞國籍的新加坡男子,因逃避國民服役(NS)近22年,被判處最高三年監禁。這成為了新加坡在處理國民服役違規案件中最嚴厲的一次處罰。
這名47歲的男子名為 Edmond Yao Zhi Hai。5月26日,法院裁定他不僅未能履行全職國民服役義務,在隨後的兩十年里也未履行預備役義務,因此對其進行判刑。地區法官 James Elisha Lee 表示,Yao 的行為屬於國民服役違規者的「最嚴重類別」,因為他實際上從始至終完全逃避了整個服役體系。
據 Channel NewsAsia (CNA) 報道,由於他在進入新加坡時未能向移民官員出示新加坡護照,法院還因移民違規行為對他處以 3,000 新加坡元的罰款。
國民服役依然是新加坡在政治和社會方面最敏感的義務之一。該國的徵兵制度是一項跨越種族、收入和社會地位的共同職責,許多新加坡男性需要花費數年時間服役並定期參加預備役訓練。
法院駁回其「受印尼法律限制」的辯詞
Yao 在法庭上對入伍指控提出異議,辯稱他認為印度尼西亞法律禁止他在外國軍隊服役。但法官駁回了這一解釋。
Lee 法官指出,中央人力局(CMPB)從一開始就告知了 Yao 他的國民服役義務,他不能合理地聲稱自己是出於善意而違規。
辯方辯稱,Yao 多年來出入新加坡均未被逮捕,暗示當局在執行上存在延遲。法官對此並不認同,他指出 Yao 在旅行時使用的是印度尼西亞護照,這「顯然促成」了其逃避檢測的結果。法院認定在起訴過程中不存在不當延遲。目前處於保釋狀態的 Yao 計劃對定罪和判決提出上訴。
在入伍前就離開新加坡
法庭文件顯示,Yao 於 1978 年出生在新加坡,母親是新加坡人,父親是印度尼西亞人。他曾就讀於新加坡著名的萊佛士書院(Raffles Institution)和萊佛士初級學院(Raffles Junior College),但在 1997 年 1 月未能按要求報到入伍。
隨後他在海外繼續學業,並於 2003 年嘗試通過新加坡駐印尼大使館放棄新加坡國籍。然而,由於他仍有國民服役義務,國防部未批准其放棄國籍的申請。
2005 年,他與一名新加坡女性結婚,隨後申請新加坡永久居民(PR)。但由於新加坡仍將其視為公民,該申請被拒絕。他繼續往返於新加坡之間,直到 2021 年 9 月,他在嘗試延長短期訪問通行證時被逮捕。
從公平角度審視逃避服役行為
新加坡法院一向嚴肅處理國民服役違規案件,但由於本案違規時間極長,判決結果將量刑推向了新高度。
該判決表明,即使涉及雙重國籍、海外教育或長期居住海外,公民義務依然適用於新加坡人。同時,這也顯示出新加坡日益從「公平」的角度來看待逃避服役的行為:當一個人能夠成功逃避他人不得不完成的職責時,這是不公平的。
與此同時,此案也揭示了當多國國籍重疊時,公民法可能會變得複雜,尤其是對於出生在雙重國籍家庭的孩子。儘管如此,新加坡在國民服役問題上的立場數十年來始終堅定:一旦男性公民負有服役義務,離開國家或隨後嘗試放棄國籍,也很少能免除這一義務。
再次提醒:新加坡絕不姑息逃避服役
此類案件在新加坡被高度重視,因為它們關乎公民權的公平性和身份認同。法院的立場始終一致:國民服役被視為一項國家義務,而非人們可以在日後選擇退出的一種自願安排。
對於已經服過役的新加坡人來說,這一判決強化了長期存在的社會契約。而對於其他具有複雜跨境背景的人來說,這再次提醒他們:新加坡公民的職責可能會伴隨一個人數十年,即使在他們離開這個國家之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