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私家車(PHV)司機因在海港城(HarbourFront Centre)計程車候車點徘徊攬客被法官判定有罪,被處以650新加坡元的罰款。
2024年3月31日,私家車司機 Steven Gan Teck Guan 在海港城計程車候車點與一名名為 Ranjit Singh 的男子交談。當時 Ranjit 先生正在排隊等車,Gan 向他開價65新元提供接送服務,隨後 Ranjit 先生詢問他是否在非法攬客(touting)。
事後,Ranjit 先生向陸路交通管理局(LTA)提交了關於此次遭遇的反饋,並附上了 Gan 車輛的照片,隨後 Gan 被起訴。
這名私家車司機最初對指控提出了異議。他甚至指責 LTA 捏造故事陷害他,並與 Ranjit 先生串通。
根據新加坡法律,持有特定車輛駕駛許可的人員不得為了招攬乘客而徘徊。
事件回顧
2024年3月31日海港城計程車候車點的監控錄像顯示,在半個多小時的時間裡,Gan 反覆在計程車停靠區、排隊等候的人群及其相鄰區域,以及他停在停靠區的車輛周圍走動。
儘管在下午5:00至6:30之間,他並沒有收到任何網約車平台的訂單去接乘客,但他依然如此行為。
根據地方法官 Koh Jiaying 於2026年8月26日公布的裁決,當時剛從巴淡島返回的 Ranjit 先生作證稱,Gan 通過指出排隊人數之多來吸引候車人的注意。這名私家車司機還指向自己的車輛,稱那是後備箱打開的那輛。
在 Ranjit 先生的要求下,Gan 根據 Grab 應用中的溢價價格提供了一個報價,根據 Ranjit 先生的應用顯示,該價格為65新元。
隨後,Ranjit 先生詢問該司機是否在非法攬客,這導致 Gan 變得具有防禦性並開始與他爭論。Gan 還告訴他自己學過法律,但隨後卻無法出示任何證明其學歷的證書。
在向 LTA 提交反饋時,Ranjit 先生寫道,他希望當局能「對這種騷擾遊客的司機採取行動」。
法官在裁決中寫道,他認為 Ranjit 先生的證詞可信。
Gan 在沒有律師代表的情況下,否認自己招攬乘客,進一步聲稱他之所以走動而不是坐在車裡,是因為他患有痛風、糖尿病和關節炎。
他還聲稱是 Ranjit 先生先接近他並提出用車請求,且他當時在等待私下預約的印尼客戶。然而,法官認為這些說法不可信。
Koh 法官還駁回了 Gan 關於 LTA 捏造指控並與 Ranjit 先生串通陷害他的說法。
Gan 目前在等待上訴期間被保釋。如果他無法支付650新元的罰款,將需要服刑兩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