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7月1日起,新加坡消費者和企業從國外自行進口,供自用的六類受管制電器,須事先向國家環境局註冊;不符合節能標準的受管制電器,將全面禁止在新加坡包括各大網絡平台刊登廣告。
《聯合早報》報導,受管制的電器產品,包括冷氣機、冰箱、衣服烘乾機、電視機、家用熱水器及三相異步電動機。
國家環境局發文告指出,下月起,用戶在進口受管制電器供自用前,須在環境局網站https://go.gov.sg/elsportal註冊。
註冊申請會在七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一旦獲批,用戶將頒發註冊證書 ,有效期為三年,並可續期。管制產品的註冊費及後續更新費用皆免費。
新加坡國會在4月8日通過節能(修正)法案,根據法案,消費者通過網購平台進口不符合新加坡節能標準的電器,每次違規進口最高可罰款1萬元(約3萬1000令吉)。
目前,只有在新加坡售賣的進口受管制電器,須符合最基本耗能標準以及強制性能源標籤計劃。企業和家庭用戶自行進口自用的受管制電器,不涵蓋在內。

新要求生效後,個人和企業用戶在註冊要自用的進口受管制電器前,須確保相關電器符合最基本耗能標準。
7月1日起,不合規的受管制電器,也不准在新加坡包括網絡平台刊登廣告,以確保不會推銷給新加坡用戶。
此外,視覺類廣告,須在產品圖片或描述旁標示能源節能標籤,以清楚展示電器的能源效率。
另一方面,居住在組屋的公民及永久居民,及居住在私人住宅的公民家庭,可通過氣候友善家庭計劃下推出的氣候優惠券,選購符合條件的節能受管制電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