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周內70人因攜帶現金及漏稅物品被罰
新加坡展開跨機構聯合執法行動,在海、陸、空關卡嚴查未申報現金及漏稅物品。行動期間,共有超過70人因違規被處罰。
新加坡警察部隊、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及新加坡關稅局1月22日發表聯合文告指出,當局於1月13日至19日展開為期一周的執法行動,檢查超過1萬名旅客、260輛車輛,以及1萬4000多件行李與手提包。
兩名旅客攜帶巨額現金未申報被攔
執法人員在行動中發現兩起嚴重違規案例:
1月13日:一名46歲外籍女子,入境時未申報攜帶總值約2萬4965新元的多種貨幣,事後接獲警告。
1月14日:一名49歲外籍男子,出境時未申報攜帶約9萬1789新元的現金支票,被罰9000新元銷案罰款。
當局指出,跨境現金申報制度旨在防範洗錢、恐怖主義融資及其他犯罪活動。任何旅客若攜帶超過2萬新元(或等值外幣)現金或不記名票據出入境,必須事先申報。

70人因未申報與漏稅物品被查
行動中,共有70人因攜帶未申報或未繳稅的物品被查處,包括:
煙草製品
超過免稅額的酒類
超出消費稅減免額度的商品
當局查獲的漏稅總額達3398新元,並開出2萬1990新元的銷案罰款。
其中三起較嚴重案件包括:
一名旅客攜帶6組未申報百葉窗
一人攜帶多件未申報奢侈品
另一人攜帶多隻未申報智能手錶
三人均被罰款處理。
最高可罰20倍稅額,或坐牢
根據《關稅法令》,逃稅者一旦罪成,可被判處:
相當於逃稅額20倍的罰款,或
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而根據《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未申報巨額現金,最高可面對:
5萬新元罰款,或
最長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涉案現金也可能被充公。
申報方式提醒
現金申報:
可在出入境前72小時,通過 MyICA App 或移民局網站申報。
商品與關稅申報:
可在抵境前三天,通過 Customs@SG 網絡應用填寫資料。
當局:將持續加強邊境執法
移民與關卡局強調,當局將繼續與相關機構合作,在我國邊境展開安全執法行動,嚴厲打擊走私及非法攜帶行為,確保新加坡的安全與金融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