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加入斐濟、牙買加和馬爾他行列,呼籲恢復荷姆茲海峽的無阻礙通航。此前,一項旨在重開這一關鍵水道的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因俄中兩國行使否決權而受阻。
4月16日,新加坡常駐聯合國代表布哈南·加福爾在聯合國大會第80屆會議期間,代表四國發表聯合聲明。此次會議聚焦於俄中兩國如何運用否決權,阻撓中東局勢相關決議的通過。
新加坡外交部(MFA)指出,該決議本應重申: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所有船舶與飛機均享有在荷姆茲海峽自由通行的權利。
MFA強調,斐濟、牙買加、馬爾他和新加坡均為《海洋法公約》談判、起草與達成的「關鍵貢獻者」,並對其落實擁有「持久利益」。
加福爾在聲明中敦促各方恪守國際法義務,恢復海峽的無阻礙通航,保障船員與船舶安全。他指出,通航權對依賴貿易的小島國和發展中經濟體至關重要,「一旦受阻,將嚴重衝擊經濟韌性與能源安全」。
4月7日的投票結果為11票贊成、2票反對(俄羅斯、中國)、2票棄權(巴基斯坦、哥倫比亞)。根據規則,決議需至少9票贊成,且五大常任理事國(美、英、法、俄、中)均不否決方可通過。
俄中兩國堅決反對該決議,援引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終結伊朗文明」的威脅,稱該提案將為美以兩國提供「肆意侵略的通行證」。自2月28日美以發動空襲以來,伊朗已基本關閉海峽,僅允許本國船隻通行。
4月8日,美伊達成為期兩周的停火協議,德黑蘭同意暫時重開海峽——該海峽承載著全球大部分石油、天然氣與化肥運輸。然而,周末在巴基斯坦舉行的談判未能達成持久協議,特朗普隨即宣布將對這一海上咽喉實施「封鎖」。
自4月13日起,美軍中央司令部實際啟動對伊朗港口的軍事封鎖,但明確表示:不影響穿越海峽、往來其他港口的船舶。

2026年4月13日,伊朗蓋什姆島港口的漁港在荷姆茲海峽背景中受損。(圖片來源:AP/Asghar Besharati)
「對《海洋法公約》的持久承諾」
加福爾在聲明中強調,新加坡、斐濟、牙買加和馬爾他「始終是《海洋法公約》的堅定守護者」,致力於將其作為海洋與海域所有活動的法律基石。
「對小國而言,國際法治關乎生存。我們對《海洋法公約》作為『海洋憲法』的忠實落實,及其普世性與統一性,懷有持久關切。」他說。
他遺憾地表示:「我們未能就該決議達成一致,而它本應重申:所有船舶與飛機依法享有不受阻礙的海峽通行權。」
加福爾進一步指出,海峽通行權「早已根植於習慣國際法,因此對所有國家具有約束力,無論其是否為《海洋法公約》締約國」。「這一權利適用於和平與戰時,無需許可、不設收費,是船舶與飛機固有的權利。」
他援引《海洋法公約》第44條強調:「沿岸國不得阻礙或中止通行,此權利無任何例外。」
聯合聲明最終呼籲各方高度重視當前局勢,切實尊重並維護通行權。

新加坡的國家立場
加福爾還在聯合國大會上發表新加坡國家聲明,歡迎美伊停火舉措。
「我們對這一緩和步驟表示鼓舞,尤其讚賞巴基斯坦等調解方的努力。我們敦促美國與伊朗繼續推進對話,加倍努力,以實現衝突的永久終結,推動本地區持久和平與穩定。」
他還表示,新加坡支持菲律賓代表東協所作的聲明。東協在聲明中表達「深切關切」,歡迎停火,並強調其「全面有效實施」的重要性,呼籲各方保持克制、停止敵對行動。
菲律賓代表耶穌·恩里克·加西亞二世強調,必須依據國際法保障海上安全、航行自由,並推動達成全面、持久的解決方案。
新加坡的堅定立場
新加坡外交部長維維安·巴拉克里希南4月7日在國會明確表示:「新加坡不會為荷姆茲海峽的通行權進行談判——因為這會動搖國際法的根本原則。」
「通行權是權利,不是邊境國家恩賜的特權,不是需要懇求的許可證,更不是必須繳納的過路費。」
他強調,荷姆茲海峽與馬六甲海峽、新加坡海峽一樣,是國際航運要道,其權利已被《海洋法公約》明文確立,而新加坡正是該公約的簽署國。
巴拉克里希南博士補充道,這一原則甚至適用於尚未批准《海洋法公約》的國家——它絕非「免罪金牌」。
4月13日,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兼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兼貿工部長兼交通部長K·山穆加姆指出,新加坡對其他國家將航行權視為「可談判、可收費的特權」深感警惕。
「我們的立場清晰: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與習慣國際法,所有國家在這些海峽中均享有自由通行權,任何人不得徵收過路費,亦不能隨意決定誰的船隻可進入這些水域。」山穆加姆強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