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67歲女性因在義順三棟組屋區四次喂鴿子,於周三(5月13日)被起訴。
據CNA報道,新加坡公民陳靜珠(Tan Cheng Chu,音譯)在未獲得野生動物管理總監書面批准的情況下喂食野生動物,因此被根據《野生動物法》起訴四項罪名。
四次喂鴿子被抓個正著
法庭文件顯示,陳女士首次在2025年8月3日下午,於義順22街第755座組屋附近喂鴿子。
在一段時間的停頓後,她涉嫌在1月23日下午再次開始喂鴿子,地點位於義順71街第728座組屋。

她還被指控在2月份又喂了兩次鴿子。第一次發生在義順71街第727座組屋附近,兩天後在同一區域再次出現。
起訴書顯示,她是在清晨時分喂食鴿子的。
在新加坡喂鴿子是違法行為
在新加坡喂鴿子是非法的,因為根據《野生動物法》,鴿子被視為野生動物。
鴿子攜帶沙門氏菌等疾病,會導致腹瀉、發燒和胃痛。

接觸鴿子糞便可能會導致鸚鵡病(ornithosis)的傳播,其症狀通常表現為發燒、頭痛、嘔吐和肌肉疼痛。
陳女士自周三起被羈押進行醫療檢查,其案件將於本月晚些時候再次審理。
初犯每項指控最高罰款5000新元
如果被判定有罪,陳女士作為初犯,每項指控最高面臨5,000新元的罰款。
由於議會在5月早些時候通過了包含《野生動物法》修正案的法案,初犯的最高處罰將翻倍至10,000新元。
如果再次犯案,則可能被判處最高12個月監禁,並處以最高20,000新元的罰款。
修訂後的處罰措施將於今年晚些時候生效。
另有兩名女性因喂鴿子面臨巨額罰款
在另一起事件中,一名71歲女性在2月份被罰款,原因是她在六個月內喂了九次鴿子,而她在2025年曾因同一行為支付過1,200新元的罰款。
一名60歲女性在3月份因17次喂鴿子被罰款9,000新元,處罰力度較其之前的定罪顯著升級。
根據CNA 3月份的報道,在2023至2025年期間,新加坡記錄的非法喂鳥案件中,近半數涉及65歲及以上的人群。
由於生活中缺乏規律的活動,部分年長者養成了喂鳥的習慣。
這種行為也能讓他們產生一種聯繫感和陪伴感,從而緩解孤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