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局在惹蘭柏民賓路的倉庫內,起獲大量電子煙及相關配件。(圖:衛生科學局)
一名馬來西亞籍21歲男子在新加坡被非法僱傭為電子煙包裝員,在一個藏有大量電子煙或相關配件的倉庫內被逮捕後,前天(6日)被法庭判處坐牢41個星期。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站CNA報道,男子承認兩項持有電子煙或相關配件以供售賣的控狀,另有兩項控狀在量刑時也被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這名被告在馬國新山一家同時也售賣電子煙的手機店工作。2024年7月,一名顧客向他提出到新加坡從事電子煙的包裝工作,報酬為每天100新元。
被告於是從去年5月左右,開始每周兩次在惹蘭柏民賓路(Jalan Pemimpin)一個倉庫工作,每天包裝約80到90個包裹,再交給送貨司機。
衛生科學局(HSA)去年7月根據線報,到碧山這個藏有大量電子煙及相關配件的倉庫逮捕了被告,並起獲1萬7955支電子煙和2萬9522個電子煙配件。
當局隨後在男子的手機中,發現位於烏美(Ubi)的另一個倉庫,並在這個倉庫起獲5564支電子煙和1萬3412個電子煙配件。
綜合兩處倉庫的查獲數量,男子被指持有約3萬5000支電子煙或電子煙配件,作為銷售用途。衛生科學局指出,證據顯示這是一次有組織的集團式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