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結識大馬寵物店女老闆後,男子每個月至少走私一隻小狗來新,直到今年騎摩哆來新,遭移民與關卡局人員發現儲物箱內有三隻小狗後才落網,前日被判監18周。
大馬籍被告立扎(44歲)共牴觸七項動物和飛禽法令,前日他承認其中三項控狀,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持工作準證在新加坡工作。他早前認識一名女子,對方在柔佛經營一家寵物店。被告自去年2月就開始為她「打工」,每個月從大馬走私一到三隻小狗來新。

被告立扎在大士關卡被突擊檢查,結果摩哆被揭藏有三隻小狗。(檔案照)
在今年2月27日,她要求被告在3月1日把三隻小狗走私到新加坡,也承諾為每隻成功運送到客戶手上的小狗支付被告200元。
案發當天,被告在柔佛跟對方見面領取小狗。當時,三隻小狗已經被裝在背包里,背包隨後被放入被告的摩哆儲物箱裡。
同天清晨5時20分,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在大士關卡對被告騎行的大馬註冊摩哆進行調查,察覺有三隻小狗被藏匿在儲物箱的背包里。
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從背包搜出三隻小狗時,發現它們嗜睡又安靜,相信被注射鎮靜藥物。
調查也揭露,被告在2月28日也曾走私一隻玩具貴賓犬(Toy Poodle)到新加坡。當時,被告也是把它放在背包里,再把背包放入摩哆手把下的隔間。被告成功入境新加坡後,再把狗兒送到指定地點。
被告求情時指出,他是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需要照顧妻子和三名上學的孩子。被告也透露,80歲的母親也病重,若被判入獄會影響他的工作,懇求法官輕判,也希望儘早可以返回家人身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