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6名印度尼西亞男子因企圖非法偷渡新加坡,在逃避警方追捕時遭遇舢板沉沒,最終被當場抓獲。新加坡法院對其作出判決,6人分別獲刑1年至1年9個月監禁,同時被處以4至10下鞭刑。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站CNA報道,這6名被告分別為23歲的阿斯魯丁(Asrarudin)、28歲的布里克(Brick)、25歲的哈迪(Hardi)、27歲的伊斯馬溫(Ismaun)、24歲的穆罕默德·阿姆林(M Amrin)及29歲的穆阿馬爾·伊曼(Muamar Iman)。
案情顯示,去年11月,6人合謀偷渡至新加坡,隨後通過臉書(Facebook)向一名賣家以1500萬印尼盾(約合1100新元)的價格共同購置了一艘舢板。12月20日,幾人從印尼峇淡島瑟古邦海灘出發,由阿斯魯丁負責駕船。
由於阿斯魯丁是首次駕船,且當時海上環境惡劣,他們在海上漂泊了數小時。12月21日凌晨0時40分左右,新加坡警方在丹那美拉附近海域發現了這艘長約10米的木製舢板,隨即展開海上追捕。
阿斯魯丁試圖駕船躲避追捕時,海水湧入舢板導致船隻下沉。警方及時救起6人,涉事舢板隨後完全沉沒。調查發現,這6人在2022年至2025年間均曾因非法入境被新加坡遣返回印尼。
其中,28歲的布里克情節最為嚴重,此前已五次非法入境新加坡,因此被判處1年9個月監禁及10下鞭刑,為6人中量刑最重者。
新加坡相關法律規定,非法入境者最高可判處6個月監禁,並處至少3下鞭刑或最高6000新元罰款;被遣返後再次非法入境者,量刑升級為1至3年監禁,同時可處最高6000新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