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7月9日宣布,擬對集體投資計劃準則(CIS Code)進行修訂,旨在通過更簡化的審批程序,讓更多新型基金產品獲准向散戶投資者發售。
金管局在諮詢文件中指出,隨著新加坡投資者日益成熟、投資需求更加多元化,金融業者希望推出更多迎合不同投資目標的新型基金產品。然而,這類基金目前不符合現有投資準則,散戶因此無法投資。

根據現行規定,集體投資計劃準則對投資計劃的敞口和風險有一系列限制。例如,對單一發行人的可轉讓證券或貨幣市場工具,不得超過基金凈資產的10%;對同一集團的投資則不得超過20%。金管局建議,在準則中新增涵蓋另類基金的附錄,並與傳統基金清楚區分。若新基金大量使用衍生品或投資敞口集中,可申請歸類為另類基金,在採取保障措施的前提下向散戶發售。
當局預計,大多數另類基金的監管要求可在約三個月內完成制定。相關保障措施確定後,同類型基金若符合既定要求,可在21天內獲得授權。
金管局以兩類新型基金為例說明修訂情形。對於以期貨為基礎的單一商品基金,建議通過另類基金附錄推出,並規定此類基金不得在名稱中使用「ETF」等字眼,以免投資者誤以為屬於傳統掛牌交易基金。針對單一國家政府債券基金,則擬調整現有的信用評級要求。新加坡副總理兼貿工部長顏金勇此前在6月25日的銀行公會周年晚宴上已首次透露這一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