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小摩擦竟升級為肢體衝突並致地鐵停駛?近日,新加坡一起地鐵座位糾紛案宣判,47歲女圖書管理員因與六旬老人爭執踢人,被罰款4000新幣,引髮網友熱議。

2024年12月5日上午11時許,新加坡地鐵東西線一列從巴耶利峇開往淡濱尼的列車上,66歲受害者在金文泰站上車後,將隨身包放在身旁空位。隨後47歲新加坡籍女子Endon Binte Abu Bakar(下稱「被告」)在巴耶利峇站上車,坐下時動作過大撞到受害者的包。
被告認為地鐵空位不應被物品占用,要求受害者移包,兩人隨即發生口角並升級。爭執中,被告先掏手機拍攝受害者,受害者則比出「剪刀手」並拿手機反擊拍攝。
此舉徹底激怒被告,她當場搶走受害者手機。受害者起身搶回時,被告抬腳踢向其腹部。一名目擊乘客立即按下緊急按鈕,列車在丹那美拉站停下,地鐵職員介入處理。
事後受害者因腹痛、頭痛就醫,醫生確認其腹部軟組織受傷,傷勢較輕無需留院,事發時其神志清醒、行動正常。
法庭上,被告因蓄意傷人罪被起訴。據悉,被告是月薪2500新幣的圖書管理員,無前科。法官稱,其公共場所激進行為致列車停駛、影響他人,雖傷勢不重、無案底,仍判處4000新幣罰款(約合人民幣2.06萬元,未達最高刑罰),允其分期繳納。
此事引發熱議,網友觀點不一。法官強調,該案凸顯公共運輸禮儀與衝突管理的重要性,友善溝通、理性退讓可避免矛盾升級。
新加坡法律規定,蓄意傷人罪最高可判3年監禁或5000新幣罰款,可見當地對公共場所暴力零容忍。























